婚外情六年,男方一直離不了婚,我是不是該放棄還是要繼續?

網友自述:

我所居住的小區是一半廉租房一半商品房,我跟他相識於小區的麻將場,他住商品房,我住廉租房,因爲愛人經常外出打工,一來情感上寂寞,二來生活上也需要人照料,於是,我們就在一起。

後來,丈夫過年回來,我沒有及時回覆微信,他就打電話過來質問,被身邊的丈夫聽出端倪。丈夫大過年的直接操刀殺上門,鬧騰了一番,第二天我們就離婚了。

第三天,男人妻子也殺上了門,後來是男人妻子家人,兒子,走馬燈一般。

反正我一離婚女人什麼也不怕,鬧得天翻地覆。鬧到最後,對方女人不離婚,堅決不理。

我反正名聲也沒有了,又住一個小區,我們索性就正大光明的住在一起,就這樣六年很快過去了。

期間我的前夫再婚,生了一個兒子,可謂婚姻幸福。而我,還是不明不白的跟他在一起,每每午夜夢迴,看着身邊的他,想着自己這一身遭遇,我都徹夜未眠,飽受折磨。

婚外情走到這裏,我是否還要繼續?


諮詢師分析和建議:

1.首先,我很同情你的遭遇。愛人經常外出打工,家裏又有孩子老人需要照顧,我很理解一個獨守女人的難處。這個時候,如果有人可以從情感上從金錢上給予你一定的照顧,無疑是最大的誘惑。

2.其次,你走到這一步情非得已。丈夫在面對這種事情的時候,處理的方法無疑將你們的婚姻推上了風口浪尖,不得不離的地步,我想他也是鐵了心的。而你答應離婚,不再糾纏下去,想必你對你和他的婚姻也是很失望的。可你沒有想到,對方妻子三番五次這麼一鬧,逼得你走投無路,好像只有跟男人結婚纔對得起自己,於是,你又被推着往前走。

3.其實你錯過了很多體面的機會。第一,你剛離婚的時候,就該跟男人一刀兩斷。不管因爲什麼既然離婚了,你就是清清白白一個人,一切都是新的開始。如果這個時候你能不捲入對方的婚姻之中,你纔有機會爬上岸。男人離不離婚是他的事情,跟你無關,他們兩個人能過就過不能過就離婚,至於你和男人,等他們離婚之後,才能談你們的事情。第二,你不該再和男人有金錢上的依靠。雖然你有一百個缺錢的理由,雖然你需要供孩子上學,但他沒離婚,你就不該要。一方面要跟男人分開,一方面又數不清的金錢糾葛,所以,整個事情纔會混亂不堪。

4.你想他離婚,究竟是出於愛還是出於報復或不甘。愛,是一個神聖的字眼,不摻雜任何一點目的和功利。想想,你想跟他結婚,是出於對對方妻子的報復還是出於對自己前夫幸福的回擊,還是對付出的不甘心。把這個問題想明白,也是必須的。

5.既然愛他,就只愛他。他離婚這麼多年難以成功,無非還是錢的問題,對於你,無非是錢和人都想要,所以纔會錢上糾結,惹惱對方妻子。本來協議離婚已談好的,可以拿錢解決,況且這些錢在我們看來也算寥寥。可你在背後,不依不饒,捨不得讓男人出錢,你覺得男人的一切都該屬於你,可你忘了對方妻子爲他生育了三個孩子,也忘記了男人擁有的一切本就夫妻共同財產,你人和錢都捨不得,所以妻子纔會惱羞成怒。

6.算一算成本。男人目前三個娃,兩座房,一輛車,一輛車已給你,兩座房,兩個兒子一人一座,男人再給女方兩萬補償,這樣的協議你不幹。親愛的,你想一想,房子是兩個兒子的,你愛對方不應該愛對方所有嗎?退一步講,房子是兩個兒子的,妻子其實這除了兩萬什麼也沒有得到。你何樂不爲?可你偏偏不同意,糾纏六年無果,想想如果可以專心掙錢,六年或許你們就已經攢夠錢買新房了。

7.綜上建議如下:

第一,讓自己經濟獨立,靠自己養活自己。只有實現了經濟獨立,纔有了平等資格去談很多事情,纔不會被很多事情左右,纔會有主動權。

第二,給男人一個合理時間去處理他的事情。給他一年半載,去處理他的事情,在此期間不聯繫不要有任何金錢關係,就如同陌生人一樣,一年之後,他離婚,你們再談婚姻,他若難以離婚,各走各路。

第三,男人離婚的事情全權交給男人處理。他的房,車和錢,他愛給多少給妻子都行,人家夫妻共同財產,你沒有發言權。你只需要保質期最後男人光明正大在你身邊即可。切記,不要參與對方的財產分配。畢竟,咱是不光彩的第三者,人家妻子肯放男人自由就已經是天大的福氣了。

第四,當然如果你願意繼續這樣界限不分的三個人解糾纏下去,那也是你的自由,如果你願意這樣一直生活下去,我們任何人都無權干涉。但作爲一個社會人,我們畢竟要受社會道德規範的束縛和規範,如果你做好了準備去迎接來自社會的壓力,你也可以選擇繼續這樣下去。

如果你不願意繼續,就請實現經濟獨立,保持距離,置身事外,讓男人自己去處理自己的事情。給彼此一個喘息的機會,待他離婚歸來,去開始你們嶄新的生活。也或許男人難以離婚,那就放手還彼此自由,畢竟六年了,對所有人都是煎熬,放手,放了對方也放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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