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提到自己想做一個幸福官,販賣幸福。
何爲幸福呢?
我私以爲的幸福應該是內心充足、身心愉悅的樣子吧。
如何有這樣的體驗呢?
我目前能想到的是,
變美、變強、變現、變幸福
1.變美。
做好自我形象管理,如護膚、化妝、減肥塑形、穿衣打扮等,讓自己越來越美,每天照着鏡子也開心啊,啊哈哈哈哈。
2.變強。
做好自我管理和技能修煉,如時間管理、知識管理等,修煉寫作、閱讀、攝影、專業知識、情感、演講等技能,讓自己變得更強大。
3.變現。
本職工作能做得更好,業餘時間也充分利用,開拓副業,同時研究理財,開拓多種財務來源,儘快實現財務自由。
4.變幸福。
記錄日常幸福瞬間,主動創造幸福。
自己給了自己一個官銜,突然有種予以重託的責任感,立志當好一個幸福官,所有的努力都會用文字記錄下來,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