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D之十三:我們爲什麼會那麼的漠不關心

似乎有很多這樣的人,他們秉持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活在自己的圈子裏,安安穩穩,從不生事,從不與他人爭吵,也從不會在於自己表面上無關的事情上多花費精力。

而且,這種人甚至越來越多,甚至於說有的人覺得當個小老百姓挺好的,自己生存都已經不易,爲什麼要對陌生人的境遇關注,又爲什麼要去了解與自己無關的事,很多事沒辦法變的,與其最終徒勞無功,何不放棄抵抗。

現在,來講一個名叫蓋拉Gayia的女人的故事(TED-一葉障目的危險),希望能夠提供點新的思路。

一、An ordinary people that is willing to speak up

在一個叫做蒙大拿州的小鎮上,蓋拉從事一份挨家挨戶抄送燃氣表和電錶讀數的工作。她在工作中發現了一個奇怪現象——很多當地的男人都要用氧氣瓶才能生存。

她父親在59歲的時候死了,她母親幾年後也隨之而去。她將自己父親的死亡歸結於工作勞累,但她母親的家族有長壽的傳統,不至於這麼年輕就去世。

所以她開始不斷檢索自身的記憶,甚至現場去調查,她最終發現自己的小鎮上有個蛭石礦,蛭石能夠讓植物長得更快更好,蛭石因此在小鎮中廣泛運用,卻未能料想到蛭石礦已經被一種強毒性的石棉材質污染。

她將自己的發現告訴小鎮居民,然而沒人願意知道真相,沒人願意相信她,哪怕是她的親友。但他沒有放棄,她甚至需要藉助實時更新的互聯網資源去不斷告知人們真相,想讓人們去了解,去行動。

她還訴諸研究人員,得到證明她說法的證據。她不斷髮聲,直至邀請到聯邦機構進行現場調查,最終才讓問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決。

**二、 willful blindness **

故意無視willful blindness是一個英美法中的法律概念,意指對於一個人能夠知曉或者應該知曉的信息,他設法不想知曉。

這種現象普遍存在,甚至於是一種人類的通病。明知食品有毒,從未想過要召回;明知出租屋有安全問題,還是不斷出租;明知有那麼多人受到侵害,依然無視。如果聚焦於一個小的範圍,組織結構中不敢提出問題的情況比比皆是。如果聚焦於一個大的範圍,可以對像996這樣違反法律的公然作風依然保持長期沉默。

前面講過the elephant in the room. 實際上,一個國家不知道存在着多少時時發出怪味的“大象”,但許多人選擇無視,選擇忍受,選擇得過且過。所以導致的結果,便是長期壓抑之後的反彈,極限施壓之後的不得已反抗,以及持續性的痛苦。

三、Why ordinary people should speak up

槍打出頭鳥不是個好詞,但比較符合國情。很多人在多次努力無望之後也開始學會沉默,學會逃離。

但現代世界,萬物互聯,哪裏還有遺世獨立之地。自以爲遠離的江湖,但江湖的紛爭終究會帶人回到現實。

在蓋拉把自己的發現告訴小鎮居民們,他們的回答是,沒人告訴過他們,如果有問題,醫生、政府會通知他們的。

在任何一本法律類的教科書上,往往都有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訴訟時效是個法律規定的一個期間,超過了這個期間,權利通常將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關於爲什麼要設立這個制度,其解釋中往往會包括這樣一條法律諺語,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

以前都以爲只是個時間問題,現在看來是個存在與否的問題。權利的得來已經來之不易了,但想要權利的持續存在還將不斷地努力,權利要去用,要去行使,才能將制度化的權利轉變爲現實的權利。一旦這個過程停止,那麼權利只會消失,所謂法律上的保障也只是個空話。

人呢,活着還是沒那麼多理所當然,爲了權利,凡事都要爭取,要發聲,保持決心,不然只能被持續性的無視,在悄無聲息的地方歸於湮滅,連個做社會人的資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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