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九官微删部分评论挂回粉丝言论及一条龙拉黑事件谈读者与作者、作品的关系问题》

写在前面的话:在中国社会的特殊语境下,安•兰德作品的读者大体是家族集体主义传统和苏联政治经济模式的厌恶者。他们对作品背后的作者不会感到称心如意,但他们早晚必须接受一个事实:如果他们坚持只吃母鸡下的蛋,很可能落到只有鸡毛掸子可吃的下场。——《安•兰德传》P27

    首先,我必须承认,写这篇言论是有私人小怨的。应该是上月24日左右,因在关注的漫画家某九发的一篇微博下方点了个我认为还算中肯言论的赞,当时数据有百来人,在被博主还是新浪删评或吞评前点赞量曾一度达到1600+为热评第一,后得知博主及幕某社其他漫画家如某先对这一千六百多个点赞博号进行了拉黑操作d(ŐдŐ๑),所以本篇言论的本质不谈作品如何——因作为行外人的我们也不懂,就先说这种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行为额确实是合法的作者的权利,可以将其定义为排除异己的行为方式,但从道德层面来说真不是什么好举措,用部分网友的话说:可惜了。

    不过这次小事件与引用的前言所不同一点的是,大部分的粉丝对漫画作品sq背后的作者某九是不抱有好恶情感甚至一部分是仰慕赞扬的。他们或许有打为你好旗号以寄托自己的私人想望,有不当言论想干涉作品后面的发展,但不会也不可能是全部。其实我认为一个合格的吃瓜读者或观众应当关注的是作品本身,如有些读者甚至不关心作者如何,只是看作品,这是就事论事的前提。有的人会因为一个作品喜欢一个作家,有的是因为一个作家喜欢他的作品,大部分的我们还是该看作品怎样。不过在某九看来,作为外行人的我们没有能力甚至资格对她的作品进行建议和评判。以一千六百多个赞背后的网友们为例,有一部分我检索了下,他们是有点委屈的,没评论一句,就点个别人还算中肯建议的赞,喜提一条龙拉黑服务,这搞得部分粉丝真的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我觉得读者和作者的关系不该是这样,虽然归根结底在商业化利益中,话语权肯定是不对等的,作者需要被尊重,但读者也是。作品还是会看,可作品的作者的部分意识观念我们也有不认同的权利,同时作为读者我们也有认同他人评论的权利,比如给自己认为还算中肯的评论点赞。不谈作品就谈某九拉黑一条龙服务,让部分读者的喜欢变得毫无价值。随着科技尤其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正如新闻传播学中早期魔弹论的思想是片面的,受众不可能老老实实接受媒体设置的议程,他们交流讨论,表达赞扬质疑等进行各种反馈活动,能够与作者或多或少进行互动,且因为网络的匿名性、网民的鱼龙混杂,好心办坏事者有,过度关心作品者有,真诚存疑发问者有,恶意中伤者有……这是随着一部好的作品问世吸引着越来越多观众不得不面对的客观事实。可以选择拉黑屏蔽,但这种选择只是在逃避,“舆情”从来都是宜公开透明平等对话不宜删堵,因为你看或不看,它都在那里,就像某些公关和新闻发布会,即使没有平等对话也要做出平等对话的样子。

当然也有其他观点,前几天和一个素不相识的网友痛觉某敏讨论,他说:“幕星社的很多做法都不太可取。快餐漫画下读者和作者的距离拉近了,但确实矛盾也被放大了。我想我更尊重作者一方,因为确实流量漫受读者影响太大了,压力难以估量,那种情况下作者已经很难考虑读者的爱这个问题了。”我一时不知怎么回复,因为他说的有道理。我选择站在部分读者的角度,他是站在作者的角度。“横看成岭侧层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管是赞美还是批评,谁说的有道理就点赞,因为大部分的事没有绝对的对错,只是觉得好的作品总归是需要读者和作者一起去见证现在、历史和未来的,因为粉丝读者也想一起进步。作者在成长,读者也是。而这件事情从我的视角来看作者抛弃了部分读者,只选择了“绝对拥护者”,有的评论说“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这里的批评并不是对作品说什么,而是对某九和幕某社做出的选择感到不适。

再者,百度百科中对漫画的定义有:漫画是绘画艺术的一个品种,常采用夸张、比喻、象征等手法,讽刺、批评或歌颂某些人和事,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也有纯为娱乐的作品,有较强娱乐性,娱乐性质的作品往往存在搞笑型和人物创造型。直接或隐晦、含蓄地表达作者对纷纭世事的理解及态度,是含有讽刺或幽默的一种浪漫主义的绘画。它同其他绘画的主要区别在于独特的构思方法和表现手法。它具有讽刺与幽默的艺术特点以及认识、教育和审美等社会功能。

根据词条,我们可以知道,漫画是艺术的一种,网友手提金缕鞋步香阶就最近火热的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发表言论:其实一部文艺作品在作者创作结束以后,不代表作品就结束了,读者观众听众对作品的解读也是作品的一部分,这是文艺作品的特性,所以我不反对任何人对艺术作品有任何出于作者之外的解读,受众消费这类作品的需求之一本身就有这个因素,这是认知框架决定的。但主观解读虽自由,放在公共平台上还非要逼别人都承认这种解读,可就超出范围了。

这或许也是某九选择大范围拉黑关注者的原因之一,不可否认,确实存在着这样“一厢情愿”灌输自己意见的读者,但另一种更中肯的观点是:作品从未完成,哪怕写完最后一个字,画完最后一笔。反复推敲,删改多年,也欠一次发酵。只有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在脑海里的补充,延展,触动才是对作品最好的改编和定稿。从这个角度看,任何好的作品都不是作者的游戏,而是对看客内心某一点的激发,那一点被唤醒了,看客就不是客,成就了书中人,也成了自己人。——短tone。通俗的说,就是“作品一旦传递到读者,就与原作者没有太大的关系了,每个读者会根据自己特有的生活体验和情感体验,对作品作出自己特有的回应,这是作品与读者之间的互动。(——童心可可)”也就是反馈最后在到达作者那里可以不成功作者有不接受的权利,但读者也有正常解读评论作品的权利。就像漫画和小说,任何一部艺术作品问世上述都是不可避免的客观事实。而某九面对读者甚至粉丝对作品剧情走向的质疑和建议选择挂人回恁,已分不清正常建议和撒泼的区别,无与读者好好交流的意向,甚至仅仅因为他们点赞一个评论就对这千人或粉丝或路人或喷子进行拉黑操作,还包括同社漫画家某先,让人无语。你的作品,甚至买了你的漫图周边把你的书推荐给同学朋友流量时代白嫖一说真站不住脚。中央美院雕塑系讲师耿雪曾在一篇论文中提到:是什么原因让一个作品诞生后,又可在观众的经验里继续发挥生命力?或许就像伊朗导演阿巴斯所说的,“当导演退回幕后,每个观众——他们的想象力被丰富了——创作他自己的世界。”一个活泼泼的作品,不是一发表就僵死的,它可以在流传中持续发挥力量,它本身是纯粹的,但同时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和可读空间,不同经验的人会参与到其中,看到自己能看到的,不同时刻人们再去阅读,总能有新的体会。作者也会在这个过程中分裂成作者和观众,自己是自己的第一读者,审视它,调整它。有时这个时间很漫长,会消耗掉很多新鲜感和冲动。所以作品和人是一同成长的。做创作不能着急,不断的实践,并在焦虑和考验中,耐心等待某些启发性的时刻。艺术的力量来源于艺术家的人。但艺术也是一种巧妙的交流的方式,所以,它不只是有一般内容和形式的创造,也同样应该有艺术交流模式的改变和创造。这是更高的要求。

某九可能并不明白这一更高要求,不明白读者与作品也有着联系,艺术作品问世后,不可能只属于作者一人,全权解释权更不可能。大部分作为读者的我们确实菜,但耿雪老师也说过,“艺术是一个奇怪的东西。在阳光里的人分享者它,如甘露如彩虹。在阴郁里的人抓住它,艺术可以治愈。无论贫民还是帝王,囚犯还是自由人,艺术都平等地爱我们,人人都可以和艺术心有灵犀,无论你多失败,它都不会放弃你。”

    最后,我要谈的和主体无关,但很严肃。是关于某九直接挂粉丝加评论的做法,这种行为也不是没有其他大V干过,尤其不乏明星。拥有五百多万粉丝的漫画家某九也可以比拟一个意见领袖了。这里引用下评论员曹林老师今年初写过的一篇时评的部分内容:“明星一言一行总能触动流量开关。聪明一点的明星,会识相地把微博当成维持人气的一个平台,把这儿当成塑造人设、分享快乐、跟粉丝嘻嘻哈哈的地方,关注评论转发好,不会当成负面情绪倾销地,不会在情绪化的时候去发微博,不在私事上太多“利用”粉丝。情绪在微博最有煽动性,但也最容易反转翻车。有公共意识的明星,会意识到自己公众人物的身份,会更多地关注公共事务,把自己的微博当成公共平台,利用影响力为公共利益发声,而不是整天喋喋不休于自己那点事。

    人在叙述时有一种本能的诱惑,会朝有利于自己的角度叙述,有意无意地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信息,这给网络维权埋下巨大的反转隐患。那些维权翻车的明星,多跟这种“不诚实”有很大关系,缺乏事实的叙述能力,陷于情绪之中,那种情绪化表述根本经不起网友的全景审视和另一方的事实挑剔。

  还有,也跟一些明星平常被惯坏有关。习惯被人捧着、惯着、仰视着,受不了一点“委屈”,稍点儿因为误解产生的冲突,就不得了了,就想到自己那有着几百万上千万粉丝的微博,让我的粉丝骂死你。这些人有一种自以为是的名人幻觉,被平常那些动辄转发数万的虚幻流量惯出毛病,认为自己很了不起,能在微博上呼风唤雨,粉丝如千军万马听自己指挥。这些微博傻白甜不知道微博舆论深浅,不了解舆论场的传播规律,错把粉丝当家丁,误把影响当权力,被流量搞得五迷三道,他们不知道这种流量有一种巨大的反噬力量,名人有难八方点赞,今天为你欢呼的人群中有一大半是等你明天出丑的人。

    听我一言,明星永远不要尝试在微博维权,不是让明星当孙子,也不是让明星受到什么侵犯时都忍着,而是说,明星需要克制使用自己的话语权,要抵制住那种在涉及自身利益时借助微博影响力去谋求某种舆论优势的诱惑。虽然明星也是人,权利被侵犯了也应该去捍卫自己的权利,但自身的微博影响力还是慎用,毕竟别人的话语权跟你是不对等的。如果你不是足够诚实,没有客观叙述事实的能力,拥有正当的法律途径可以解决问题,没有像很多人那样“路都被堵死,被逼到非微博维权不可”的地步,就不要轻易到微博维权。

    了解舆论规律的明星,也会知道自己的微博粉丝都是些什么人,了解流量是个什么东西,明白自己几斤几两,不会幼稚地以为自己振臂一呼那些粉丝都应者云集指哪打哪,自己骂谁,粉丝都会跟着骂谁。不会产生“我有那么多粉丝我还怕什么”的帝王幻觉,而知道那个庞大的粉丝数字中很多都把自己当成流量猎物,等着明星出事、倒霉、上热搜、人设崩塌时跟着狠狠踩一脚。”

    说了那么多废话,其实我的观点是:1读者更应该关注的是作品本身,作家也是,因为最终还是靠作品说话。2作者在回复粉丝观点尤其不认同的内容时应再谨慎些,至少挂出时打上马赛克以防止部分“忠”粉去恶意骚扰他们,就像作者本身也讨厌网络上有人对您及作品进行指手画脚的言论。3我认为社会高度发展的表现之一是能够允许多元化声音的存在,这些声音或观念或行为选择在不触及或损害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及人性道德的基础上,如不婚主义,丁克家族,同性恋(某九某先的主要漫画创作作品)……他们可以自由的存在于社会中却不受媒体、舆论和他人的‘特别’关注。和人们日升而起日落而息一样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当这些实现了,不说网络环境能净化很多,我们身处的现实社会也会更美好。4“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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