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數字音樂付費

9月16日,周杰倫時隔一年終於再發新歌,歌曲《說好不哭》在騰訊音樂娛樂(TME)(下稱騰訊音樂)旗下三大音樂平臺QQ音樂、酷我音樂、酷狗音樂同步上線,上線25分鐘歌曲銷量即超過200萬,截至目前,歌曲銷量已突破900萬,銷售額近3000萬元,創下騰訊音樂數字音樂歷史最高銷售額。騰訊音樂的美股價也因此連漲。

自2010年中國開啓“劍網行動”以來,盜版問題已得到有效解決,國家更加重視音樂正版化發展。2015年,可謂是中國音樂產業方面最大的分水嶺,政府展開了針對網絡音樂傳播的最嚴厲的一次打擊盜版和侵權行動,接連出臺多項政策, 保護正版音樂所享有的合法權益。2015年7月發佈《關於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的通知》。同年12月發佈《關於大力推進我國音樂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加強版權保護和市場監管。推動《著作權法》的第三次修訂,加強對音樂作品,特別是數字音樂作品的版權保護。

數字音樂行業在中國發展了數十年,積累了龐大的用戶流量,截止至2018年,數據統計中國數字音樂用戶規模已達到了7.4億。由於互聯網平臺對於音樂版權在過去沒有起到有效保護,用戶對於音樂的收聽及下載在早期沒有建立起有效的付費機制,導致大多數用戶對於音樂內容缺乏付費意識。

不得不承認,現在國內的音樂市場發展相比歐美國家的樂壇發展是差了一大截的,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國外的音樂人對自己的的音樂有着很強的版權意識,相對於美國的主流數字音樂平臺Spotify2018年46.4%的付費率,是目前中國將近10倍的水平,韓國關於數字音樂平臺付費率達到了驚人的90%,並且韓國主流數字音樂平臺幾乎不提供免費音樂播放服務。其他發達國家及地區,例如新加坡和歐美,數字音樂付費率達到了50%以上,發展中國家中例如像印度尼西亞音樂付費也已達到了15%。

可以肯定的是音樂付費的行爲是絕對沒有錯誤的。音樂作品屬於智力成果,自然人或者法人的著作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許可擅自使用他人音樂作品行爲可能構成侵權,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國內市場自從政策加強整肅以來,關於數字音樂內容付費一直處於良性發展,目前用戶付費根據2018年數據觀測已經達到整體用戶數量的5%,好多人批評只有頭部藝人才能享受到付費數字專輯的紅利,我只能說,像上述導語中提到的周杰倫《說好不哭》的盈利數據是政策加強管制音樂內容付費的結果,由於目前初期階段這樣的頂級藝人當然會最先享受到新商業模式的收益,但這個模式最終會逐漸蔓延到整個產業的,最終各個層次的藝人都能受益,從而使得音樂內容付費不斷往良性進行發展,因爲這是更高效的音樂商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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