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是將那些按稅法規定不能抵扣,但購進時已作抵扣的進項稅額如數轉出?在數額上是一進一出,進出相等。而視同銷售是指企業對某項業務未做銷售處理,但按稅法規定應視同銷售交納相關稅費,需計算交納增值稅銷項稅額。二者的區別主要在於:進項稅額轉出僅僅是將原計入進項稅額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轉出去,不考慮購進貨物的增值情況;視同銷售銷項稅額是根據貨物增值後的價值計算的,其與該項貨物的進項稅額的差額,爲應交增值稅。
企業的貨物按其來源可分爲購入的貨物及自產和委託加工的貨物兩大類。購入的貨物未再加工,從理論上講,其價值沒有變化,但價格會隨着市場的變化圍繞着價值上下波動;而自產和委託加工的貨物由於經過加工,其價值已經發生變化。按其用途可以分爲對內和對外兩大類。對內是指用於非應稅項目、用於免稅項目、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等;對外是指用於對外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分配給股東和投資者、無償贈送他人等。對內不需要考慮價值變動,而對外需要考慮價值變動。按此原則,貨物在何種情況下應作爲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在何種情況下應視同銷售計算銷項稅額,可以歸納爲以下幾種情況:
1、購入的貨物用於企業內部。比如企業將購進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用於免稅項目、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時,貨物沒有增值,且用於企業內部,應按歷史成本計價,也不需要考慮其價格變動,因此,當貨物改變用途,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時,只需要作爲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例1]A企業福利部門領用生產用原材料一批,實際成本爲4000元;爲購建固定資產的在建工程領用生產用原材料一批,實際成本爲5000元。A企業爲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率爲17%.則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付福利費(4000+4000×17%) 4680
貸:原材料 4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680
借:在建工程(5000+5000×17%) 5850
貸:原材料 5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850
2、購入的貨物用於企業外部。比如企業將購買的貨物用於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無償贈送他人等。在這種情況下,貨物雖然沒有增值,但其價格會隨着市場的變化圍繞着價值上下波動。由於貨物已經離開企業,其價值已經實現,儘管沒有作爲銷售處理,但應視同銷售,按其價格確認增值額,並確認銷項稅額。
3、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企業內部。比如企業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儘管貨物沒有離開企業,但其價值有增值,應視同銷售,按其價格確認增值額,並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
4、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企業外部。比如企業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無償贈送他人等情況下,貨物有增值,且已經離開企業,價值已經實現,因此應視同銷售,按其價格確認增值額並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
[例2]A企業將自己生產的產品用於購建固定資產的在建工程,產品成本爲57000元,計稅價格(售價)爲60000元,增值稅率爲17%,則會計賬務處理:
借:在建工程 67200
貸:庫存商品 57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0000×17%) 10200
如果上述產品不是在建工程領用,而是由福利部門領用,則會計賬務處理:
借:應付福利費 67200
貸:庫存商品 57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0000×17%) 10200
如果上述產品是用於對外投資、捐贈等,也需要按計稅價格計算銷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