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寫字教學的若干意見

 

各區縣教育局:

  爲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在中小學加強寫字教學的若干意見》(基教〔2002〕8號)的精神,進一步加強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文化綜合素質的培養,提高學生的漢字書寫水平,現就進一步加強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寫字教學提出如下意見:

  一、全面認識寫字教學的重要作用

  寫好漢字是每一箇中國公民應具備的最基本素質之一。義務教育階段是學生寫好漢字的基礎階段。規範、端正、整潔地書寫漢字是有效進行書面交流的基本保證,是學生學習語文和其他課程,形成終身學習能力的基礎;熱愛祖國文字,養成良好的寫字習慣,具備熟練的寫字技能,並有初步的書法欣賞能力是現代中國公民應有的基本素養,也是基礎教育課程的目標之一。寫字教學在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行爲習慣,培養學生熱愛祖國語言文字的情感,傳承中華傳統文化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二、寫字教學的內容和要求

  根據《上海市中小學語文課程標準》和《上海市九年義務教育寫字等級標準》,義務教育階段各年段寫字教學的內容和要求如下:

  1-2年級:培養寫字的興趣,初步養成良好的寫字習慣和正確的寫字、執筆姿勢;能用鉛筆寫字,會寫1000個常用漢字,做到寫得正確、端正、整潔;結合識字,認識和掌握32種筆畫,掌握運筆的方法;認識和掌握常用的漢字偏旁、部首,認識和了解漢字的結構,按漢字的筆順寫字;學會使用和保管寫字用具。

  3-5年級:保持寫字的興趣、良好的寫字習慣和正確的寫字、執筆姿勢;能用鋼筆書寫楷書,會寫2500個常用漢字,做到書寫規範、端正、整潔;學寫規範、通行的行楷字,寫好筆畫,掌握運筆的方法;認識和掌握漢字的結構,按漢字的筆順寫字;逐步做到行款整齊,有一定的速度;學寫毛筆字,從描紅、仿影到臨帖,從筆畫訓練開始,掌握字的結構,逐步做到書寫勻稱、書面整潔。

  6-9年級:掌握寫字的基本知識和漢字書寫的基本方法;能用鋼筆規範地書寫3500個常用漢字,能熟練書寫正楷字,字跡端正、行款整齊、書面整潔,有一定的速度;會寫規範、通行的行楷字;能用毛筆臨帖,掌握筆畫,書寫規範,字的結構勻稱,書面整潔。有寫字的興趣和審美的能力,能專心、靜心、認真地書寫;能及時地糾正錯誤的執筆方法和寫字姿勢。

  三、加強寫字教學的常規管理

  各中小學校要組織全體教師認真學習《教育部關於在中小學加強寫字教學的若干意見》、《上海市中小學語文課程標準》和《上海市九年義務教育寫字等級標準》,制訂加強寫字教學的措施,並納入學校教學的常規管理。

  1.確保課內練字時間

  小學階段的寫字教學應安排在語文基礎型課程的課時內落實,每週開設1節寫字課。初中階段課內寫字教學安排在拓展型課程中進行,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散安排,平均每週課內寫字指導及訓練時間不少於1課時。

  2.培養良好的書寫習慣

  養成正確的執筆姿勢和坐姿。專心書寫,降低寫字錯誤率。儘可能不使用修正液、膠帶紙等工具。

  3.營造寫字教學的良好環境

  培養良好的寫字習慣是所有學科教師的共同任務。各科教師應明確對寫字的要求,在日常作業評價中關注學生的書寫質量,改變學生重答案輕書寫的狀況。美術教師、藝術教師還應通過相關課程,培養學生初步的書法欣賞能力。

  學校應營造寫字的良好氛圍,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激發學生的寫字熱情。有條件的學校可設寫字專用教室,開設寫字或書法的拓展型課程。

  4.加強寫字教學的評價

  語文教師應認真落實《上海市九年義務教育寫字等級標準》中的評價要求。相關單位應完善語文考試評價標準,在中小學語文考試評分標準中將寫字單列評分,小學佔總分的5%,初中佔總分的2%。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相應年級都須參加上海市義務教育階段寫字等級考試(具體實施方案詳見附件),考試成績記入《上海市學生成長記錄冊》。

  5.建立各項檢查制度

  學校應在規範各科作業書寫要求的同時,定期抽查寫字教學落實情況(每學期不少於2次),並重視日常隨機抽查。市、區(縣)督導室和教研室應在調研、視督導等工作中,檢查並指導學校寫字教學的落實情況。

  四、落實寫字教學的保障措施

  1.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把學生寫字習慣、技能和水平,納入學校教育質量的評價標準,納入規範漢字書寫教育特色學校的評估。

  2.結合規範漢字書寫教育特色學校的評選,不斷探索、積累和豐富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寫字教學改革的做法。

  3.針對目前寫字指導教師缺乏的現狀,加強各科教師(包括教研員),尤其是語文教師的培訓;逐步把各科教師的書寫水平納入教師課堂教學評價標準之中。有條件的學校可設置專職寫字任課教師。

  4.市、區(縣)教研部門要把寫字教學納入教學研究工作的範疇,研究義務教育階段寫字教學的教學規律和評價方法,安排教研人員指導學校和教師開展寫字教學工作。

  上述意見請及時轉發至轄區內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相關部門按照執行。

  附件:上海市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寫字等級考試實施方案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上海市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寫字等級考試實施方案

  爲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寫字教學,培養學生熱愛祖國語言文字的感情,提高學生的漢字書寫水平,幫助學生養成良好的寫字習慣,掌握熟練的寫字技能,根據《教育部關於在中小學加強寫字教學的若干意見》(基教〔2002〕8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本市建立中小學寫字等級考試製的通知》(滬教委基〔1997〕9號),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試性質

  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寫字等級考試是一種與課程改革相配套的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根據本市中小學課程改革的需要,將義務教育階段寫字等級考試納入學業水平考試,體現了素質教育的要求,對中小學學業評價改革具有積極的導向作用。

  二、考試內容

  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寫字等級考試內容以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頒佈的《上海市中小學語文課程標準》中涉及寫字的相關內容和《上海市九年義務教育寫字等級標準》爲依據。

  三、考試等級與對象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均須參加寫字等級考試。五年級學生參加一級考試;九年級學生參加二級考試。一級、二級考試成績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等,成績記入《上海市學生成長記錄冊》。

  《上海市九年義務教育寫字等級標準》中提及的三級(特長級)考試納入社會化相關等級考試,不列入本方案實施範疇。

  四、考試命題和時間

  按照《上海市九年義務教育寫字等級標準》,一級、二級考試均由硬筆書寫和毛筆書寫兩大類組成。由市統一命題,區縣組織考試。考試時間爲每年12月的第一個星期五下午3:00-4:00。

  五、考試報名與費用

  本市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籍學生,由學籍所在學校集體報名參加一級、二級寫字等級考試。因特殊原因而缺考的學生,需提出書面申請,由區縣組織補考。

  在籍學生參加寫字等級考試的報名費用由區縣安排專項經費。

  六、試卷印製與保管

  各區縣教研室(或區縣招辦、區縣考試中心)於考試前兩天,到市教委教研室領取統一印製的試卷和答題紙。

  試卷的領取和保存由區縣教研室(或區縣招辦、區縣考試中心)及學校按規定做好保密管理工作。

  七、考試閱卷與評分

  考試由區縣統一閱卷,閱卷應按照寫字等級考試閱卷評分標準嚴格執行,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抽查與審覈每個區縣5%的試卷。

  考試評分取硬筆和毛筆的綜合分,其中硬筆佔60%,毛筆佔40%。一、二級優秀的比例均佔總數的10%左右。

  八、考試管理

  本市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寫字等級考試工作由市教委領導,市教委教研室負責具體組織和實施。

  區縣教研室(或區縣招辦、區縣考試中心)負責本區縣寫字等級考試的組織、閱卷及其他管理工作。

  市、區(縣)兩級在工作中應加強檔案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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