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系統自帶的計劃交貨時間自動計算及優化報表WPDTC的功能及算法邏輯的詳解

關於系統自帶的計劃交貨時間自動計算及優化報表WPDTC的功能及算法邏輯的詳解

作者:袁雲飛(AlbertYuan)- 微信號yuanalbert

以下內容均爲原創,希望對初學者有一些輔助作用,本人主要從事MM/QM/WM的相關工作,不專業處請多多指點,十足乾貨,碼字不易,且行且珍惜,你們的關注就是我努力的動力,轉載請引用出處,感激不盡;

很多小夥伴們可能有一些疑惑,在設定採購計劃交貨時間,我們簡稱PDT的時候,往往是依靠業務部門的相關人員進行提供並按要求進行相關層級的設定(物料主數據級別,信息記錄級別,供應商級別等);那這個時間難道就不能依靠一些技術手段適當的進行計算後得到一個最優化的天數嗎;其實PDT是一個比較難以精確計算的時間,這算是策略化採購計劃裏看似一個小點,但實際非常難的一個時間設計;其設計管理,計劃,供應鏈,以及供應商談判,實際業務運作,等等多方因素,並且很多時候是在週期性的需要調整變化;

所以想設計出一套合理的邏輯算法去自動化計算出這個PDT,可能比較難,因爲需要考慮的維度比較多一些;而SAP爲我們提供了一個標準的計算PDT時間的報表,從統計上給出了一種自動化計算PDT的可能;我們可以使用這個報表來得到PDT並與我們的業務部門人員的經驗值或計算值進行比對,以達到補充的目的;同時我們還能利用報表裏的一些邏輯爲一些在PDT計算及管理不那麼行的企業提供自開發的報表以便能更切合該企業的PDT的需求;

言歸正傳;我們詳細瞭解一下,系統針對PDT計算的特點,以及數據處理方式和計算邏輯;
在這裏插入圖片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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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very Time是採購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參數,最直接關係的有兩方面

1,物料的及時供給。
2,庫存控制。

因此,設定一個合理的Devlivery Time是對應採購來講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但在實際的業務中,能做到按照實際情況對Delivery Time進行及時更新的企業卻很少。大部分的做法都是在建立供應商/物料主數據時設定一個初始置,之後便不再去管它。拋開之後的變化不談,單是這個初始值通常情況下就與實際情況差距很大。

及時到貨率在供應商評價中是很重要的一個指標。因此供應商在確保拿到訂單的前提下,通常情況下會傾向於給出一個相對“安全”的交貨期,這個交貨期通常大於實際所需時間1/3左右。

如果在之後的業務運行過程中,能夠按照業務運行的實際數據對這個數值進行調節,那麼能夠給企業帶來的好處還是滿大的。

SAP提供了這樣一個工具。T-Code WPDTC

利用這個工具,可以在Vendor/Plant/Material/Purchasing Org/Vendor Subrange等層面按照Calendar day/Work day對以往訂單交貨的實際Delivery Time進行統計計算,並對Vendor/Material/Info record等主數據中的值進行更新。

其實系統在計算每個PO的創建日期以及實際PO的GR日期後,是通過權重的概念來得出綜合的物料的交貨計劃時間的,同理如果該物料有多個供應商在供應則,還應考慮他們的交貨計劃時間的平均數據;而權重主要考慮的是PO數量和實際交貨的數量的比率,這就是權重;

下面是該報表確定新交貨計劃時間的邏輯:

首先是系統計算出有綁定了採購申請的PO的數據,沒有該採購申請的PO一般不納入計算評定,因爲後面交貨計劃時間有可能更新到其信息記錄中去,當然如果我們自己開發邏輯就不用這麼考慮;

如果我們選擇只關注物料主數據上的交貨計劃時間更新,則沒有信息記錄的PO也將包含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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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計算物料主數據的DPT交貨計劃時間是不需要是否PO是參考信息記錄創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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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選擇上圖的不同維度,能看到不同統計數據的結果;當然你在決定將數據更新到信息記錄,物料,還是供應商主數據上的時候,系統會計算算出均值來進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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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執行該報表前,先要設定,統計的時間範圍,以及是否包含部分交貨的PO,如果包含則計算PDT的時候就要考慮權重進行,否則只將完全交貨的PO來計算PDT;

同時還要決定是否計算PDT差異時間的時候是隻包含工作天數,或包括所有的天數;如果要進行修改則需要選擇哪些進行修改,比如信息記錄,物料,供應商,如果不選擇這些指示器,則系統只出報表,點擊修改的時候不會有任何動作;

系統首先按物料和每個供應商的PO進行統計並預先進行計算D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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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系統對每個符合條件的PO的GR情況進行分析,由於我們是計算出真實的DPT,所以我們要假設PO的創建日期,及ME21N上的憑證日期就是我們發佈給供應商的日期,然後得到該PO真實GR日期,計算出這個區間的DPT天數(自然天或工廠日曆天);

這裏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如果該PO存在部分交貨情況(選擇條件裏設置要考慮部分交貨指示器),則系統統計出每個部分交貨的記錄,用其GR數量除以PO行項目的計劃數量,結果就是該次GR的權重係數,然後計算出該GR的日期差異,及實際DPT天數,然後乘以該權重得到賦權後的DPT值,如果該PO行項目有多次GR,則每次計算出來的帶權DPT的天數之和則爲該PO行項目的實際DPT天數;如果某PO是部分交貨,但只有一次部分GR,則系統依然會如法計算;如果PO是完全交貨,則系統直接計算出DPT數值;

然後將這些PO的DPT之和計算出算術平均值,即爲該物料和該供應商的DPT值;這裏注意,多次GR的PO要先計算出帶權DPT之和,再計算算術平均數的時候這個只作爲1個份額;

如果存在一個物料多個供應商PO的情況,則系統如果要更新物料主數據上的DPT,則使用的是每個計算出來的DPT的算術均值。如果是更新信息記錄,則各自分別更新,如果是更新供應商主數據DPT值,則按供應商的不同物料的DPT值計算算術均值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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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數據點擊更新後,系統自動計算出MARC中的DPT的均值,以及供應商主數據的DPT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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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要注意,在選擇條件裏一般選擇evaluate stores指示器,但工廠和物料不能同時選擇,不然統計出來的DPT天數以及PO的GR數據是重複的,數據會擴大一倍的;因爲會存在一個物料多個供應商以及一個工廠多個物料爲供一個供應商供貨的情況;不知道S/4版本是否已經完美規避了這個問題了;

以上爲本章全部內容,希望對小夥伴們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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