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着耳機散步,能暫且讓我從浮躁中超脫出來,久而久之,就成了習慣了。
回到鄉下,不離我的推斷,人確實少了。記得初中時,這夜裏路燈都還會亮,不知政府爲了恰錢還是什麼,現在似乎成了擺設。
以前鄉村裏乾淨,城市垃圾很多,現在反了過來,被歲月糜爛的各色塑料,竟與土地融爲了一體。還有纏在雜亂電線上的襪子內褲,洞洞飽經風霜。
有誰想得到呢,看似綠水青山,空氣指標卻日常黃色。水確實很綠,綠的發臭,即使這樣,在農夫的掙扎下,也能使其將山裏桃園菜田灌溉得很青。
城市與鄉村,像是以前的寒門與貴門一樣,到了現在,已無任何優勢,被全方位碾壓。
湖北人並不矮,離開了南方大城市後,我卻顯得鶴立雞羣,暴屍在衆目睽睽之下,這讓我很不自在。
一想確實,留下的不過是老弱病殘,他們的體態已是鄉下的顏色,而我帶着耳機散步,像是稻草堆裏一張嶄新的紙牌。
也許我該剃個平頭,敞開衣釦露出胸膛,再把褲腿捲起,穿個破爛拖鞋,才能顯得隨和一些。
我喜歡小孩子,就像喜歡貓一樣。別誤會,我並不想要小孩子,就像買貓一樣。
高興的時候可以把貓擼一把,而當人擁有它時,還得餵食鏟屎。
我童年有一部分是屬於這裏的,就跟現在那羣小孩兒一樣。我尋得記憶中一個個稚嫩的臉,再把角色定位在他們的身上。
這小孩兒像他,那小孩兒像她。嘿,這個小孩兒像我,真想抱抱他。
前兩天去市裏辦事,經過高中時耳機裏突然隨機到《那些年》,恰好,前方又坐着一位高中女生。
我確信她是高中生,158左右的身高,纖瘦的體型,胸部尚未突出,皮膚很白。她頭上有個髮卡,那髮卡在大城市裏土得掉渣,妹子們不會帶它,但她坐在一堆鄉巴佬中間,倒有股不食人間煙火的味兒來。
一定有人喜歡她,不知道其中有沒有像我這種的,要有,那她就危險了。
不過呢,她應該也有喜歡的男孩兒了,面容姣好的女孩都會有,容貌是開啓支線劇情的鑰匙,我不信有人不深陷其中。
在青春裏,主線劇情總是枯燥乏味的。像是歷史書上大人物的小野事兒,我忘了歷史,只記得野事兒。
歌就是這樣,在某個瞬間,如柔軟的髮絲撩到心裏的G點,思潮一瀉千里。
我聽說過“滄桑”這個詞,覺得用來形容自己過於裝逼,讓我試着解釋一下——
有種下墜感,像是心臟往海底沉去,又掀起一陣澎湃。說是豪情,卻想流淚。說是哀傷,又面帶微笑。
莫非是我的歌太傷感了,還是說我太憂鬱了。
好像都不是,因爲目前呢,我喜歡聽民謠童謠,偏愛看喜劇。
好像又都是,童謠民謠小孩兒聽了會睡着,大人聽了會神傷。至於喜劇,可能只是我的需求,而非喜歡。
我並不打算變成太陽,那樣有違黑夜。我希望真實一些,夜裏人才會脫衣服。
小時候,我常聽一個大姐姐的歌,那時還用vcd碟片之類的。
在mv裏,那姐姐很漂亮,她只穿裙子帶着圓帽,也許我最初愛戀的情愫,就朦朧在那兩顆好看的虎牙上面。我看着那個金豹子,從屏幕上的一角滾動到另一角,試圖抓住它不規則的時候。
卓依婷,謝謝你,也希望隔壁班的那個男孩,時常經過你的窗前。
不知是誰買過一張邁克爾傑克遜的碟片,我不喜歡他的歌,只喜歡他的mv,因爲很有趣。那喪屍舞太帶感了,還有巨人化的那個。
可惜,當時不知道他是傳奇,我常常把自己帶入到那天馬行空裏,那大概是我最初的想象了。
再後來,我聽歌就在大頭電腦上聽了,那時在深圳上小學,有個千千動聽的播放器,那一列條狀物隨着音調參差起伏,往往我正好奇着,電腦就進入休眠星空模式了。
我還記得幾首,《千千厥歌》、《2002年的第一場雪》、《衝動的懲罰》、《香水有毒》等,還有一些鄧麗君、四大天王、孟庭葦的歌。
不過我並不喜歡,我等着我爸睡着時打星際爭霸呢。
回到湖北,那時的公交車很震,我喜歡把頭貼在窗戶上,聽着車裏放的《在他鄉》,竟在這搖晃中挺容易睡着。
當時水木年華還是兩個人吧,應該是的。
中學那年我11歲,進入校門時我就拿自己當大人了。當時我年齡小,個子矮,比較自卑。
老師問我們喜歡哪個明星,我說是周杰倫。我並不喜歡周杰倫,只是因爲大家都喜歡周杰倫,我也只認得周杰倫。
後來聽到《青花瓷》,我就想起我的同桌了,她在班上教過,嗯……我當時一直覺得她是個小太妹,因爲她談戀愛,成績差,而且個子比我高,還總欺負我。
她好像和另一個男生還教過一首,叫《北京歡迎你》,那時剛奧運會不久。
若干年後跟她見過一次,我在網吧裏拿了她一根菸。
由於家庭原因,我轉到鄉下讀中學了,那是我偏離主線任務的地方。
我排隊翻牆到網吧時,就打開qq音樂,當時喜歡的前兩首歌,一首是方大同的《紅豆》,一首是金莎的《星月神話》。
當時我只喜歡慢歌,且旋律容易記住的,這方面我很固執,這就導致如今我依然欣賞不了韓國男團的歌。
那時我同桌也是個女孩兒,帶着眼鏡,麻子臉,很矮,很難看。要不是她經常分給我笨牛肉喫,我早就受不了了。
還有兇巴巴的歷史老師,總穿着透明的衣服,害我好幾次差點在課堂上自慰。
接着就是歡子、鄭源、六哲的時代了,當時大街小巷,尤其是服裝店手機店,全是他們的歌聲。
同學裏已經有人開始有了手機,小直板聲音很大,裏面幾乎都是他們的歌。
還有一首,歌名忘了,卑鄙騷騷瑞,卑鄙別傷心我依然愛着你的那個……忘了。
到了高中,許嵩徐良汪蘇瀧瞬間火起,幾乎每個校園午間休息的歌都是他們的,我還買了許嵩的專輯。
剛回來的第一天,正和我舅在館子裏喫飯呢,響起“如果再看你一眼,是否還會有感覺……”
想起十來年前,提着飯帶往教室走的那片樹蔭,太陽很毒。
儘管我早就不喜歡許嵩了,我喜歡李健,爲何還會有感覺?
那些以我現在的審美來講,無比低俗又幼稚的歌,還是會有感覺。
感動的並不歌,而是聽歌的畫面,以一個元神出竅的視角看着別人,也看着自己。就像《那些年我們追過的女孩》一樣,重點不是那個女孩,而是那些年。
當故事走到了盡頭,它就有了長度。當一件東西變得有限,它自然珍貴了起來。
後來我再也沒有記住新歌了,一五年後的新歌也不錯,難度水平都很高,但又刺激性太強,刺激的事物太多了,於是很難再進到心裏。
我好像喜歡那個小太妹,也覺得那個分我笨牛肉的女孩很可愛,更很不捨當時的我。
從小到大,我都在被迫告別他人,主動告別自己,總歸在某個瞬間裏,狂念曾經的自己,似乎所有的樂觀都是裝出來的,彼時美好此時遺憾。
有個朋友問我,大概是如果我好好完成主線任務,一定變得比現在更好。
我說,如果以現在的我再來一次,我肯定會有不同選擇。可如果強行讓當時的我做出不同選擇,那等於是改變了我。
而目前的我也不存在了,他想把我殺了。
我貪生怕死,所以有遺憾,但肯定不會後悔。
我並不嚮往這照片中挺拔帥氣的男孩,儘管我的臉上已有刮不完的鬍渣,洗不乾淨的草莓鼻,就連腿也站不直了,也舉不起來任何人了。
可如今,我從未覺得我如此像人過,而這個男孩兒他只是個動物,以本性爲生。他的美好是有限的,所以很珍貴。可如果他的美好是無限的,那他永遠不知何爲珍貴。
你呢,想永遠做一隻好看的毛毛蟲,或是蛻變爲一隻殘翅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