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哥哥手冊vol1:保險經紀人和代理人的根本區別 第一:法律依據上的不同 第二:保險經紀人所承擔的風險更大 第三:保險經紀人專業化水平較高

作爲保險業務從業者,關於保險經紀人和代理人的區別,是我們要向客戶甚至是我們自己闡述的首要問題。

看起來都是保險銷售,那麼兩者有本質的區別嗎?

別說,還真有。

第一:法律依據上的不同

看事情,我們要看本質。與其他很多事物,浮於噱頭不同,保險經紀人和代理人的區別,是寫進法條的,也就是兩者法律依據上的不同。

雖然有掉書袋的嫌疑,但保險行業第一大法《保險法》第118條明確指出,保險經紀人是基於投保人利益,爲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並依法收取佣金的機構。

最根本的區別也就在這裏,保險經紀人是基於投保人、被保險利益的代表。而保險代理人,則是幫保險人辦理保險業務的職業。保險人顧名思義也就是保險公司。

所以簡而言之,保險經紀人是幫助客戶選購保險產品,並提供中介服務。保險代理人是幫助保險公司賣產品的角色。

兩者所代表的利益方是不同的。

第二:保險經紀人所承擔的風險更大

對於經紀人和代理人,法律對前者責任的要求會更高一些。法律規定,保險經紀人在辦理保險業務中的過錯,給投保人、被保險人帶來損失的,將由經紀人承擔賠償責任。

與常見的代理人甩鍋給所在公司不同,經紀人面對客戶所肩負起的責任更大,所以大家也能能夠理解,大多數經紀人做業務都是如此小心翼翼,畢竟他們更珍惜自己的“羽毛”和職業生涯。

第三:保險經紀人專業化水平較高

這首先是一個相對概念哈,當然也有很專業的代理人,也有不專業的經紀人,不能以標籤化粗暴劃分。再次聲明,這裏只是一個相對概念。

因爲面對的保險產品供應商衆多,而且保險本身是一種附和合同,其條款和費率都是保險公司指定好的,投保人只需要同意或不同意即可,所以這就要求保險經紀人必須以投保人利益爲出發點,考量哪些是投保人真正需要的方案和產品。

所以在整個過程中,經紀人要有足夠多的專業訓練、對條款的熟練掌握、對後期服務的深入瞭解、對保險公司信譽、實力、服務特色等各項瞭解,才能根據客戶需求,量身定製投保方案。以使得投保人支付較少的保費,獲得較大的保障。

以上內容並非我的個人杜撰,而是“保監微課堂”的官方論述。

那麼講完了,底層邏輯上保險經紀人和代理人的不同,當我們面對客戶的時候,要怎樣講才能精準、高效的把核心區別傳遞給客戶呢?

這就是考驗我們表達的重要性了,關於這個問題的講述,有幾個行之有效的版本,各位小夥伴可以私聊我,共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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