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的前世今生

伴隨着互聯網+的浪潮,互聯網金融進入了一個蓬勃發展的時期,而在這個打有明顯時代標籤的浪潮中,

P2P網貸作爲一隻異軍突起的隊伍,成爲當下最熱門的金融詞彙,沒有之一。


熱到什麼程度?從城市到農村,從線上到線下,全民都在討論P2P。根據網貸之家公佈的數據,2017年3月,P2P網貸行業累計上線平臺5888家,投資人數、借款人數分別爲419.82萬人、238.94萬人,成交量爲2508.43億元,創出單月曆史新高。歷史累計成交量爲41052.69億元,而去年3月底這個數據爲17450.27億元,過去的一年中,P2P成交額爲過去十年累計成交額的1.35倍!增速之快,令人咋舌!

參與者趨之若鶩,成交額指數上升,與此火爆繁榮的同時,風險也在加速聚集。仍然來自網貸之家的統計數據,截至今年3月,在5888家P2P網貸平臺中,停業及問題平臺累計已達3629家,佔比61.63%!其中,已經跑路的有1134家,出現提現困難的有684家,經偵已介入的有22家。數據驚人。

一邊是如火如荼的繁榮勢頭,一邊又是風險失控的行業亂象,如此冰火兩重天,叫人愛恨交加。到底P2P在金融市場充當着什麼角色,普通的投資者是否還有參與投資的價值,又如何鑑別這些良莠不齊的平臺公司?要回答這些問題,我們還得先捋一捋P2P的前世今生。

P2P是互聯網金融點對點借貸平臺的簡稱,由英文peer-to-peer lending簡化而來。通俗解釋就是利用互聯網工具、提供一對一融資借貸信息並撮合交易,從中收取佣金的中介服務平臺。

P2P是社會需求的產物。社會閒散資金有投資的需求,而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或因門檻較高,將普通投資者排除在小衆羣體之外,或因收益率較低,不能滿足部分投資者投資收益需求;

而與此同時,衆多小微企業及個人又有短期融資的需求,這部分企業及個人不滿足銀行信貸條件,無法從銀行渠道獲得資金支持,但又有資金週轉的迫切需要。

雙方即存的客觀需求,爲P2P提供了滋生的土壤。而互聯網點對點的連接特性,又爲這種民間借貸需求提供了批量撮合成交的技術條件。因此,P2P網貸平臺應運而生。極大程度上填補了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融資覆蓋的空白。因此,P2P才被管理層定位於普惠金融

最早的P2P平臺開山鼻祖是英國的ZOPA,成立月2005年。比較有代表性的是分別於2006年及2007年在美國成立的Prosper網站和Lending Club兩家公司。中國最早出現P2P是在2007年,以“拍拍貸”爲代表,是國內首家純信用無擔保網絡借貸平臺。自此P2P行業開啓了長達5年的探索與萌芽階段。

2013年,隨着“餘額寶”的普及,互聯網金融深入人心,P2P開始出現井噴發展。人人貸、利有網、點融網、積木盒子等平臺公司相繼湧現,業務模式也向細分化、多元化縱深發展。

但因爲準入門檻低、指引準則空白,行業監管缺失等原因,快速崛起的行業表象之下,衍生的是風險失控。整個行業開始偏離信息中介的定位和服務小微企業的本質,異化爲信用中介、大量出現自融自保、違規放貸、設立資金池、甚至非法集資等違規違法亂象。

隨着相關指引文件、監管條例以及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啓,2016年起至今,P2P進入了第三個發展階段——

整治監管期


《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使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網絡信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頒佈,爲P2P合法有序發展提供了監管支持。P2P違規亂象將逐步得到清理和遏制。

特別是2016年8月頒佈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界定了網貸內涵,確立了網貸監管體制,明確網貸業務規則,對業務管理和風險控制提出了具體要求。無條件備案、負面清單、信息披露等重要規則將P2P公司的行爲進行了嚴格規範。

同時 ,辦法還明確規定了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的借款餘額上限自然人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法人或其他組織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在不同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借款總餘額自然人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法人或其他組織不超過人民幣500萬元。這一規定將P2P的功能迴歸到原始需求上,即真正服務於小微企業,真正補充普惠金融。

P2P有其存在的社會需求和社會價值,但絕不能野蠻無序發展,隨着監管的日益完善,行業必將走上資源整合、優勝劣汰的良性發展,最終留存下來的將是體制健全、合規經營、規模雄厚、具有持續盈利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優質平臺公司。

那麼現階段,在監管剛剛起步,行業亂象還沒有得到妥善治理的環境下,

P2P是否還具有投資價值呢?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但對於大多數普通投資者來數,又如何甄別良莠、控制風險、穩定收益呢?


在這裏也有幾條建議,首先要選擇正規公司,選擇有安全保障的平臺,看該平臺的交易是否公開透明,合同條款是否詳細明確、合規全面,甄別是否有吸儲嫌疑,項目與投資是否一一匹配,是否涉嫌自融自保、承諾保本保息、承諾高收益,這些都需要投資者在做投資決策前進行詳細細緻的查詢瞭解,絕不能盲目投資。

其次,爲資金安全考慮,現行規定要求網貸平臺一律進行資金第三方託管。而實際上,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做到第三方銀行託管的平臺公司不過百家。

投資者要驗證P2P公司是否做了資金第三方存管其實非常簡單。首先,P2P平臺交易支付必須是在互聯網上完成,如果一家P2P公司在網站根本沒有支付界面和通道,那首先可以確定這是一家非正規公司,其次,即便有支付界面,如果在支付時,頁面沒有跳轉到第三方託管銀行的支付界面,那麼您的這筆交易也需要重新進行考慮了。

再次,不要追求過高收益。風險與收益總是相輔相成。目前平臺收益率根據期限不同大都在6%-12%之間。分散投資,分散風險是投資市場的不二法則。如果選擇進行P2P投資理財,最好把錢分散在幾個不同的平臺和不同的項目上,這樣有利於分散風險,取得平均收益。

沒有哪種投資是隻有收益沒有風險的。在做任何一項投資前,都要預估風險,評估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然後仔細研究投資標的、分析項目可行性和安全度,依據大量事實材料,最終做出投資決策。具備這幾項能力,才能成長爲一個合格的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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