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愛情二十三條須知

[一]自備網戀所需要的一切工具及軟件。包括計算機,調制解調器,ISDN 專線,DDN專線等與互連網的接入;一切軟件,正版或是盜版自定,本說明建議您使用正版軟件。 

  [二]自備網戀對象,數量N(N>=1)自定,本說明建議您定量一個。包括網絡以外存在的及網絡上的目標對象。 

  [三]您有權支配你的感情,包括真心實意或是虛情假意,堅持或者放棄,自定。本說明建議您真心實意的。 

  [四]您有權利選擇您在網絡上的身份等一切相關信息。包括ID ,Nickname,ICQ#,E-mail,及性別(男或女)。本說明建議您選擇真實性別。 

  [五]您無權干涉您的網戀對象在第[二] ,第[三] 和第[四] 說明中所做出的決定選擇。 

  [六]您有權力與網戀對象約會。包括在網絡上以及網絡以外,自定。 

  [七]您有權力愛您的網戀對象,同時您也有權利不愛您的網戀對象。 

  [八]您無勸阻止並惡意破壞您的網戀對象在第[七] 說明中所擁有的權利。 

  [九]您有權力索要網戀對象在網絡上及網絡以外的身份等一切相關信息,包括網戀對象的靚照。 

  [十]對於您的網戀對象所行使的在第[九] 說明中的權利,您有權保持沉默並--不予以理睬。 

  [十一]您有權力對您的網戀對象在網絡上或是網絡以外,溫柔或是粗暴的表達您的愛意,本說明建議您溫柔的表達。 

  [十二]您無權知道您的網戀對象的個人隱私。 

  [十三]您有權力在網絡上或是網絡以外公開您和您的網戀對象的關係,並且有責任承擔由此所導致的後果。 

  [十四]您有權制止您的網戀對象所行使的第[十三]說明中的權利,並要求其承擔由於行使第[十三]說明中的權利而導致的責任及後果。 

  [十五]您有權力向您的網戀對象進行花言巧語,愛意的欺騙。本說明建議不要任何的欺騙。 

  [十六]您有權利漠視第[十五]條說明。 

  [十七]您有權力向您的網戀對象申訴結婚的要求。 

  [十八]您有權對您的網戀對象在行使第[十七]說明時的申訴堅決予以駁回或是接受。 

  [十九]您有權利重複行使第[十七]和第[十八]說明中的權利。 

  [二十]您無勸阻撓並破壞您的網戀對象與他人結婚或是其移情別戀。 

  [二十一]您有權力在失戀後哭泣或是麻醉自己,自定。本說明建議您一邊哭泣一邊麻醉自己。 

  [二十二]您無權在失戀後結束自己的生命。 

  [二十三]您有權力重讀本說明,並重新從第一條開始行使您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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