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變革一定要胡蘿蔔加大棒--經史合參品通鑑33

  法令已詳細制訂但尚未公佈,公孫鞅怕百姓難以確信,於是在國都的集市南門立下一根長三丈的木杆,下令說有人能把它拿到北門去就賞給十金。百姓們感到此事很古怪,沒人動手去搬。公孫鞅又說:“能拿過去的賞五十金。”於是有一個人半信半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門,立刻獲得了五十金的重賞。這時,公孫鞅才下令頒佈變法法令。  變法令頒佈一年後,秦國百姓前往國都控訴新法使民不便的數以千計。這時太子也觸犯了法律,公孫鞅說:“新法不能順利施行,就在於上層人士帶頭違犯。”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施以刑罰,便將他的老師公子虔處刑,將另一個老師公孫賈臉上刺字,以示懲戒。第二天,秦國人聽說此事,都小心翼翼地遵從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國一片路不拾遺、山無盜賊的太平景象,百姓勇於爲國作戰,不敢再行私鬥,鄉野城鎮都得到了治理。這時,那些當初說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來說新法好,公孫鞅說:“這些人都是亂法的刁民!”把他們全部驅趕到邊疆去住。此後老百姓不敢再議論法令的是非。

現在經常講,要進行組織變革。組織變革要推動,除開完美的設計與規劃外,最重要的是落地。那麼,這個中間的關鍵,在於胡蘿蔔加大棒,有獎賞纔有成就感,有大棒才能立威,變革肯定會觸犯許多人的利益,不能不採取強硬手段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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