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之於我

      這短短七年於我二十四的年紀來說也不算的太短,從高中末年開始,我就有了讀書,藏書的習慣。也是因爲在那一年我發現了我的人生目標——做一個有文化的流氓。那時候才真正發現,一個人只能出口成髒,而不能出口成章是一件多麼下流落魄的情狀啊。而懂得一些別人所不能明的事情,夾雜着下流齷齪的話,那真是有魅力極了。

        此後每月收入的十分之一二都會花費在買書上。而書與其他物品有所不同的是可以擱置,純粹的擺放也不會顯得浪費。所以在我的書架上,絕大部分是沒有翻閱過的,就只是像儀仗隊那樣站着,好看,卻沒有什麼意義。而我正是欣賞這種無意義,我對於無意義的事物尤其歡喜。因爲無意義,纔可以任我去賦予它們意義。如果任何事物都有一個固着的意義,而這個意義又不得我的歡喜,那真是難堪侷促啊。
        大多讀書人,尤其喜愛在書本上寫寫畫畫,做讀書筆記。那真是一個好習慣,我也勉強學過,寫時意氣風發,揮斥方遒,書生意氣。待第二日再翻閱,頓時痛心疾首,捶胸頓足,像宿醉清醒之後,發現自己前一日做下的蠢事。恨不得掩面疾奔,焚書自絕。此後,再不敢往書上寫一個字,畫一個點。
        從不喜借閱圖書,更討厭別人借我書。借錢還可以腆着臉皮去打聽,而書借出去,就再難要回,因爲沒有多大價錢,就不好意思往回討要。最後別人忘了這個情,我吃了這個虧。更因爲我從小視自己的東西爲親人,這種“泛靈”一直延續至今,導致我捨不得丟棄任何一件自己的小玩意兒,像老太太藏破爛一樣收拾起來,捨不得與人。
        曾與友人討論“人應該多讀書嗎?”雖我二人都從事教育工作,卻都給出了否定的答案。理由不是所謂現在社會熱談的“讀書無用論”。而是讀書會讓人變得狹隘困惑,因爲一個集體的平庸是不會容得下一個人的聰明和開通的。越是聰明的,越是受打壓。這種感覺可不好受呀,尤其對於感覺敏感的人。而神經粗大之人,像我。則會有意無意的散發出一種莫名其妙的狂傲氣,讓人覺得我不好相處,性趣冷淡。實則恰恰相反,我是一個多麼熱絡,多麼熱愛人類的人啊!卻因爲這德行,使我至今朋友稀少。能願意和我交往的朋友都是心腸極好的大善人,我很感激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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