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我和陈奕迅

2005年,我读大三,正是内心非常拧巴的时候。极度渴望装逼,渴望获得别人的关注和承认;又极度瞧不起装逼的人,知道那无非都是些浮云。但没办法啊,谁让你在那个年龄?

那时校园里最顶级的装逼盛事就是“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比赛分两级,一个是系一级的十佳歌手,系一级的十佳里的前几名再去参加校级比赛。每到九月十月的时候,校园里就弥漫了一股喧嚣的气氛。食堂前的海报栏里常贴着各系比赛的海报,有钱的系还在校园里打出横幅,预祝本系十佳歌手比赛成功云云。 

空虚无聊又荷尔蒙喷溅的大学生们对这些比赛趋之若鹜。看完了本系的比赛,再看别的系的比赛,每天回寝室就大谈哪个系的谁谁谁唱得最好,长得最帅。最后的校际决赛更是把学校里最大的礼堂挤得水泄不通。每首歌唱到副歌高潮部分时,台下的欢呼声快要把那个有些简陋的礼堂的屋顶给掀翻…… 

在台上演唱的人,确然可以获得极大的虚荣心的满足和一种虚幻的当上明星的感觉。至于是不是以后追女同学更容易一点,就不知道了。 

我在台下看他们表演,心里很有些痒,觉得自己歌唱得也不错,为什么不报个名参加?但心里还有个声音对自己说,这不就是虚荣吗?这不就是装逼吗?这有什么意义吗?这有什么好追求的啊?你什么时候变这么肤浅了?不就是很多傻逼看几个傻逼唱很傻逼的流行歌吗?对不起,我当时是个愤青。 

四大天王里,刘德华和张学友的歌依然还是被选唱最多的,有一个模仿刘德华声线很像的外语系的男同学,在校园里是明星般的存在。周杰伦虽然当时很流行,但没什么人唱,大概是太难唱了。还有周传雄,罗大佑,梅艳芳……赶了几个场子,发现除了这些老歌,那年女生唱容祖儿的《挥着翅膀的女孩》很多,另一首选唱很多的就是陈奕迅的《十年》。 

当时陈奕迅在大陆还不是很流行,可能因为他之前主要唱粤语歌。《十年》应该是陈奕迅打入内地流行音乐市场的第一首国语歌。 

看着台上二十岁左右的人想要深情地演绎《十年》,我有些想笑:“怀抱既然不能逗留,何不在离开的时候,一边享受,一边泪流……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十年之前我们在干吗呢?上小学二三年级,刚没穿开裆裤才几年吧?这真是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不过这首歌旋律低缓动人,唱起来难度不大,又刚开始流行,所以被选唱得很多。这算是我跟陈奕迅的初次接触。 

2006年我读大四。一月份已经是深秋,我来到长江边的一座小城参加工作面试,心情很有些沉郁。我刚在另一场面试里被PK掉了,那场面试我本来志在必得。把我PK掉的是我的同班男同学,我宁愿被任何人PK掉不愿被他搞掉。我平时就看他很不顺眼,也认为他根本跟我不在一个档次上。 

嗯,这正是我被搞定的原因。自视过高,轻浮骄躁,自以为十拿九稳,在面试里肯定表现得不够成熟老练,准备得不够充分。而那个男同学应该低调地进行了充分的准备。这一次让他一战成名,消息传回系里,很轰动,有点大爆冷门的意思。快毕业时,该同学作为找工作很成功的典范,参加了系里的经验交流会,大出风头。 

我走在这座小城枯叶遍地的街头时,还没有从那场失败的面试里缓过劲来,有些被放逐,被抛弃的感觉。我找了家破败的小旅馆住下,为面试准备了一个下午。晚上到街头散步,看到繁华商业街上有一家书店。这家书店开在一座商业大厦的半地下室里,进去需要下几级台阶,里面倒是很宽敞,门口堆叠着一摞一摞的当时最流行的书。我走了进去,兴趣索然地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本的书翻翻看看。 

书店里的背景音乐是陈奕迅的《爱情呼叫转移》:“徘徊过多少橱窗,住过多少旅馆,才会觉得分离也并不冤枉。感情是用来浏览,还是用来珍藏,好让日子天天都过得难忘。熬过了多久患难,湿了多长眼眶,才能知道伤感是爱的遗产?” 

这有些忧郁的调子倒是跟我当时的心境很配合,作书店的背景音乐也是恰如其分,我的情绪沉浸在里面。书店里有一两个店员在轻轻地走动。其中有个姑娘,烫着蓬蓬的披肩发,圆脸大眼睛,嘴上涂着很鲜艳的口红,黑色套装。每次经过我身边,她都会多看我几眼,顾盼之间似乎有些情意。当然,也可能是我自作多情…… 

第二天的面试好像挺成功,因为我还没有从打击中缓过来,所以现场的表现反倒看起来好像很沉稳淡然,也许给人留下了靠谱的印象。一个星期后,我正在学校里打水,接到了通知签约的电话。我再次来到这座小城。签约之后并没有什么喜悦,只是觉得饭碗有了保障,但并不是当初最理想的选择。还想着有机会再找找看,只是违约金有些高,三千元。 

我又来到那家书店,那个姑娘还是烫着蓬蓬的披肩发,圆脸大眼睛,嘴上涂着很鲜艳的口红,黑色套装。每次经过我身边,她都会多看我几眼…… 

半年之后,我正式到单位报到,渐渐开始意识到,我真的要在这里工作了,也许说不定就过完这一生。我又去了那家书店,再也没有看到那个姑娘……

这十年里,我一直生活在这座长江边的小城,和千千万万普通人一样,自导自演着自己生活的哭哭笑笑的悲喜剧。偶尔还是会听到陈奕迅。那年《将爱情进行到底》的电影版上映,主题曲是陈奕迅和王菲的《因为爱情》:

“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因为爱情,简单的生长,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因为爱情,怎么会有沧桑,所以我们还是年轻的模样。因为爱情,在那个地方,依然还有人在那里游荡,人来人往……” 

这十年里,我渐渐爱上这座小城,爱上小城里的一两个姑娘。我渐渐由青年步入中年。已经不想再听太过吵闹激烈的摇滚了,快到中年的神经和鼓膜已经不大受得了。也不想听民谣了,太矫情太造作了。那就听听陈奕迅吧。听听《你的揹包》《不要说话》《淘汰》,听听他的《好久不见》《K歌之王》…… 

陈奕迅的歌就是唱给城市白领听的,有些痛苦,有些哀伤,但都不过份,没有撕心裂肺,要死要活。这就是所谓“中产阶级的审慎的魅力”,这就是所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吧!你不得不服,要论城市情歌,大陆音乐人还就是写不过香港,唱不过陈奕迅。因为香港作为国际商业大都市的历史已经很久,城市白领的那点小心思,小情调还是人家香港音乐人摸得透,写得妥帖。 

陈奕迅的歌不像茶,也不像烈酒,只是一杯星巴克里的咖啡,有味道,有情调,但你也不会担心沉溺。

很久没有看电视了,偶然看到这一季的新歌声的评委里有陈奕迅。这个在情歌里一往情深的男人,竟然还是这么鬼马呆萌的一个人,真是没想到。摄影机的一大半镜头都被他抢去了。 

现在最常听的陈奕迅的歌是《陪你度过漫长岁月》:“走过了人来人往,不喜欢也得欣赏。我是沉默的存在,不当你世界,只作你肩膀。拒绝成长到成长,变成想要的模样,在举手投降以前,让我再陪你一段。陪你把沿路感想,活出了答案。陪你把独自孤单,变成了勇敢。一次次失去又重来,我没离开,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从第一次听到陈奕迅,到现在喜欢上他,十年左右了。十年之后,才听懂《十年》;十年之后,爱上陈奕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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