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貿易融資工具:出口買方信貸

出口商貿易融資工具:出口買方信貸

出口買方信貸實際上是爲進口商提供融資的一種業務,指出口商銀行在出口國政府或出口國政府主辦的出口信保機構支持下,爲擴大出口國產品出口量,向進口商或者進口商銀行提供的融資業務。

特色:

提供出口國出口產品優勢,有利於本國出口經濟發展,加快出口商資金週轉效率。

要求:

(1)出口商必須是本國具有出口經營資質的法人

注意:

(1)出口買方信貸有兩種存在形式,一是由貸款銀行直接向進口商提供支付進口貨款的貸款,二是有貸款銀行向進口商銀行提供貸款,再由進口商銀行轉貸給進口商

(2)貸款金額不應超過貿易合同金額相應的風險比例

(3)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10年

(4)特別注意防範信用風險(由於貸款期限較長,防止進口商破產等風險)和國家風險(此項業務爲國家政策導向,由中國進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承保,銀行需要承擔一定比例的風險,對進口商所在國國別風險要有充分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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