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數據結構緒論
數據基本概念
數據:是描述客觀事物的符號,是計算機中可以操作的對象,是能被計算機識別,並輸入給計算機處理的而符號集合。
數據元素:是組成數據的、有意i的那個意義的基本單位。在計算機中通常作爲整體處理,也被稱爲記錄。
比如人類中的數據元素是人。
數據項:一個數據元素可以由若干個數據項組成,數據項是數據不可分割的最小單位。
人這樣的數據元素,可以有四肢這樣的數據項。
數據對象:是性質相同的數據元素的集合,是數據的子集,通常具有相同的性質。
數據結構:不同數據元素之間不是獨立的,而是存在特定的關係,我們將這種關係成爲結構,數據結構是相互之間存在一種或多種特定關係的數據元素的集合。
邏輯結構和物理結構
邏輯結構
是指數據對象中數據元素之間的相互關係,包含以下四種:
1. 集合結構:
集合結構中的數據元素處理同屬於一個集合外,它們之間沒有其他關係
2. 線性結構:
數據元素之間是一對一的關係
3. 樹形結構:
數據元素之間存在一種一對多的層次關係
4. 圖形結構:
數據元素是多對多的關係
物理結構
是指數據的邏輯結構在計算機中的存儲形式,有兩種形式:
1. 順序存儲結構:
是把數據元素存放在地址連續的存儲單元裏,其數據間的邏輯關係和物理關係是一致的
2. 鏈式存儲結構:
是把數據元素存放在任意的存儲單元裏,這組存儲單元可以是連續的,也可以是不連續的
抽象數據類型
數據類型:是指一組性質相同的值的集合及定義在此集合上的一些操作的總稱
數據類型可以分爲兩類:
原子類型:不可再分的基本類型,包括整形等
結構類型:由若干個類型組合而成,是可以再分解的,例如整型數組
抽象數據類型:是指一個數學模型及定義在該模型上的一組操作,根據邏輯特性定義的。
例如point表示x,y,z座標,point就是一個抽象數據類型。
抽象數據類型體現了程序設計中問題分解、抽象和信息隱藏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