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

當我還是未信之徒時,追隨屬世的價值觀,喜歡高級餐廳的精緻美食,花費不資購買名牌衣物,投資理財不斷追求財富的累積,種種作爲試圖維持所謂高品質的生活。然而長期養成的生活習慣,竟成爲對自己的轄制,被這些物慾捆綁的結果,是無止境花費加重生活重擔,再加上當時任職的公司經營不善結束營業,中年失業後的我,竟然必須舉債度日。

當我接受耶穌基督成爲生命救主之後,雖然明白神掌管一切,也願意追隨神的腳步,但真要脫掉老我的外衣,並沒有那麼容易,反而仍然經常在禱告中尋求自己的益處。因爲神的恩典,我進入展新工作領域,解決了財務危機,但是對於物慾的追求卻並未減低。

直到前些年與事業夥伴因財務紛爭談判破裂,一夕之間公司的資金全被合夥人帶走,隨後至親接二連三離世,我才驚覺,自己枉爲一名基督徒,辜負了神的恩典與救贖。當我開始迴轉向神,祂就爲我開啓新的道路,重回教會的我,找到心中的平安,也找到生活的重心,以及經營事業的社會使命。浪子回頭後發現除了金錢的追逐,生命還有更重要的意義值得我去追尋。

最近«每日研經釋義»的靈脩進度讀到加拉太書,保羅提醒加拉太的衆教會,因信稱義纔是真正的福音,多次強調因律法而稱義,基督的死就是徒然了。當我們受洗歸入基督,都是披戴基督了,然而若是披戴了基督,卻仍然受管於世俗的小學,追求屬世的價值觀,對於名望、財富、肉體歡愉的追求,一如既往沒有改變,就是虛僞的基督徒。

我因爲«加拉太書»的提醒,自我反省的同時,體悟到世間許多愁煩憂慮,其實都來自過高看重自己的益處。政治上的鬥爭踏伐、商業上的爾虞我詐、家族之間的勾心鬥角,不全都是因爲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脅? 或是利益無法獲得滿足?甚至因利益形成種種對立與衝突?«哥林多前書»13章4-8節提到愛的真諦,說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但有多少基督徒能夠捨己爲人?真的不求自己的益處?

«哥林多前書»13章3節,對“愛的真諦”有深刻的描述,“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雖說愛可以成全一切,但若只說愛卻不能放棄對自身利益的執着,那麼一切的愛只是空談。

我祈求神賜給我智慧,讓我學習像耶穌那樣愛人,不論種族、國籍、貧富、貴賤。我祈求神的帶領,讓我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神的益處,不求自己的榮耀,只求神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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