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食糧的生產和消費】(短論)


物質財富與精神食糧如同硬幣的兩面,對於人類的需求而言,都不可或缺。(這裏主要側重於後者意義的討論;當然,也無法撇清前者的意思。物質與精神是相輔相生的“奇妙組合”;猶如人的對稱與統一,不可或缺。)

人類不同於其它動物,是因爲我們經過了漫長的生物性演進才逐漸具備了獨異於它們的稟賦、技能和智慧,才得以幸運的在這個星球上縱橫馳騁;充當着地球霸主的角色,正躊躇滿志呢。

而現如今,地球已確乎變成了個小小的村莊;這個彈丸之地好像已經容不下我們無所不能的腳步了;更不用說我們的想象野心有多大多遠了。

然而,作爲生物性物種,也必然還是有其自身的種種不可逾越的侷限,比如,爲了存活或延續生命及其活力,就同其它動物們一樣,必需不停地進食,竭力從身邊和外部世界裏搜尋、攫取和攝取食物,以充實存活以及繁衍所必需的能量。

其它動物只要能夠喫飽即安,而人類卻遠不止此。除了千方百計地喫飽一個個容量十分有限的肚皮,還要挖空心思的想要喫得更豐富更精美;很多人就過上人間天堂的日子呢。古語云,膾不厭細,食不厭精,這些說法已經遠遠不能涵蓋當今時代的消費需求了。至於說飢不擇食已經是古代的笑話了。

雖然還不能說現時代物質財富已經極大豐富了,可現代社會的許多人的消費理念和需求早已經今非昔比了;遠了不必說了,恐怕百把幾十年前的人們就難以想象現在那些“高級人”的生活景觀了。他們除了對衣食住行等等物質需求永難滿足的同時,還要將貪婪的目光投放得更遠更深,就算那些不能喫的東西,他們也絕不放過,巧取豪奪地拿過來,作爲它用,或者作爲填充日益空虛的心靈。對有些人而言,確實是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的。

在他們攫取了外部世界大量的資源,並將其製作轉化爲形形色色千奇百怪的物品之外,仍然貪心不足,又永不止步地將目光投射到那些形而上或者近似的東西上面,比如色相、虛名、夢想、不朽、神祗,乃至自我好奇和探究,執迷的期望獲致人及世界的奇異景觀,等等。進一步,我們只好將這些東西概括爲:“精神食糧”;對,這些“精神食糧”又是否能夠令他們饜足?!恐怕不能。

一般來說,有需求,就有市場,就有創意、製作和生產。於是,社會上就有了許許多多五花八門的所謂“精神食糧”的生產者應運而生。

於是,近萬年尤其是近千年尤其是近兩百年尤其是近幾十年來,人類世界的精神食糧及其各類產品日臻豐富,蔚爲壯觀。如此以來,人類的慾望是否可以因滿足而得以稍安勿躁了呢?不,不不。

人的慾望是永遠也無法得到滿足的,所謂欲壑難平。即便是一批批的死去了,仍有新生的一波波出現,前赴後繼,繼往開來,虎虎生風,目光炯炯,比一些前輩和先輩更貪婪甚至更瘋狂。

於是,那些唯利是圖打着高尚文明的幌子的此類產品的生產者們,不遺餘力地研發、製作和生產出海量的“精神食糧”,充斥“市場”,吸引着多如蚊蚋的“消費者”成羣結隊蜂擁而至。

因爲衆所周知的種種原因,他們不得不在琳琅滿目、良莠駁雜而又層級殊異的“精神產品”之中躑躅,他們不滿足於“普通產品”,尤其是普通大衆皆有的那些“下里巴人”級別的粗俗產品,而意醉神迷地癡情於那些價碼高昂的“陽春白雪”級別的高端產品,似乎擁有這些東西,他們的身價立馬升級,簡直能夠躥到雲端之中,享受神仙級別的境遇。

於是乎,爲了能夠與之匹配且能夠擁有這些殊榮,便傾其所能,獲取可以擁有特異的“高端產品”的資格和金幣。

古往今來,很多人爲此付出了高昂的甚至是身家性命的代價。就算有那些觸目驚心的案例,也仍然不能阻止得住他們追逐時尚和高端享受的步伐。而排在他們的身後,更是有無以計數的其他“消費者”,熙熙攘攘,喧囂不已,無不是爲了企圖躋身於高級之列,而他們的資質和實力有所不逮,只能退而求其次。他們的身後還有更多的人衆,宛如海浪洶湧不已,還有更多的“普通消費者”,只好退避三舍,或許此生今世永遠無緣忝列於那些養尊處優甚至奢侈無度的精英或貴族的人生之列,無可奈何的繼續他們的草民生活。

冷酷的歷史實事表明,通常只有在物質生活達到一定的水平和程度之後,才能夠奢望似乎是更高層次的精神生活的消費和享受。至於那些鄙視或拋棄塵俗的功名利祿,執意追求個人高潔飄逸的精神生活的清流之士,則當另行別論了。當然了,既能享受豐裕的物質生活,同時又能夠享受相對高雅的精神生活的人士,也是大有人在的。只是通常而言,魚和熊掌同時得兼者寡。

理性而言,人世間萬事萬物都是有“”的,這是自然的內在規律和規則,不容肆意違逆的。如強行逾越或僭越“度”的底線,勢必得不償失,甚至會釀成可怕的後果和災難。比如羅馬帝國崩潰前夕的社會,還有傳說中的蛾摩拉城,以及諸如兩河文明、阿茲臺特文明、印第安文明、古瑪雅及阿納薩齊文明等等,還有那些數不勝數的大大小小的王朝衰敗之前的社會生活景象。

所以,在人類社會相關公則、制度和律法的層面,必須有切實可行的規誡、疏導和制約機制,褒良貶劣,懲惡揚善,以維護人間正義,保護人類健康、良性和合情合理的正當需求。人類社會當然必須在政治、經濟和法律法規層面研究制定科學的規則、制度和法規,以疏導、限制和制裁不利於人類社會發展和進步的思想、精神和情感行爲。保障人類文明進步的軌跡不會跑偏。

人類的慾望必須有所剋制和疏浚。尤其是那些“消費能力”和“消費慾望”過高過熾者。

無數的歷史事實和案例表明,無論是對物質財富還是精神財富,都必須有正確、理性和正當的創造和消費理念,並輔之以切實可行的道德、制度和律法,引領和約束人們的行爲。這樣,一個社會,一個文明才能夠正常、健康和向上發展。否則,就會出現扭曲、崩潰和災難。

事實上,那些“物質產品”和“精神產品”生產者,他們本身既是生產者,也是消費者,也是人類社會大家庭的組成部分。所以,爲了自身和同類的健康、幸福和前途命運負責,應當說是其天賦使命。因此,切不可盲目追逐“利潤最大化”,設計、製造和傾銷那些有違人類道德良知的底線的傷天害理的虛妄產品,戕害和荼毒善良的消費者。讓那些幸苦、崇高而榮耀的勞動,符合人類正常、健康和幸福的需求和消費,這樣纔是爲人類文明增磚添瓦的高尚行爲。


                                                                                                古藍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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