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孤女》的寫作感想


一、

寫成《孤女》這篇文章歸因於與一位表姐的聊天,不要誤會,文中的主人翁“我”真的不是我。

有文友誤會文中的“我”是我,並安慰我,感覺很有愛,很溫暖!也有文友說自己感同身受,希望這樣的傷害已經被你淡忘。

我本想用第三人稱完成這篇寫作,只是寫着寫着發現女孩的情感並不能強烈的表現出來,於是將主人翁改成了“我”。

由第一人稱入手,將自己投入到故事人物的情感之中,於是女孩的怨與恨寫起來順利了許多。

就像羣主傾城所說,都以爲寫的是作者本人,你就成功了。

這麼說我這篇寫的應該挺成功的了,先得瑟一下。

二、

故事是真實人物故事改編而成,這個女孩是我的本家妹妹,在與表姐聊天的時候提到了她,表姐說:“當年她是怎樣想的啊?”

是啊!在一個“重男輕女”的鄉村,女孩子是多麼的可悲。我與這個本家妹妹一起長大,只是長她幾歲,在我上高中後便不知她的蹤跡了,只是聽說她去了上海,在上海讀了某所大學。

所以故事中難免有些虛構的成分,例如“我”離開的那一天,以及“我”現在的幸福。

我並不知道本家妹妹與養父母過得怎麼樣,現在生活的如何,我只是以自己的角度感嘆着女孩被遺棄的孤寂。

三、

上次聽文友雲淡老師在羣裏點評一位文友的文章,感悟頗深。他豐富的生活體驗將文章把握的非常好,以至於提出許多優秀的指導,通過他的指導我也學到了很多。

文友雲淡老師在最後點評時說到寫文章除了自己的感受外,也要讓讀者深有同感,纔是一篇好文章。

本來這個故事寫到一半後不知如何繼續,後來我將自己融入其中,纔有了“我”被接走的那一天所有的疑惑與矛盾被激化的那一幕。

寫作時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想要表達的意思並沒有通過文字展現出來,這是不會寫作的表現,看來自己的文學功底還是太欠缺了。

書到用時方恨少,絕知此事要躬行。

愚人老師說,將文字放兩天再去看,也許能找到靈感。

這個故事吧其實已經放了好多天,每天寫點,每天構思,有好幾個晚上想着想着都有些失眠了。

四、

我想被遺棄的孩子都是孤獨的吧,於是有了《孤女》這個題目。

我想時間可以沖淡許多傷痛,可以讓人遺忘,所以我在最後寫下“我學會了放下,但唯獨沒有學會原諒”。

“放下”是一回事,“原諒”是另一回事。當一根刺已扎入心底時,即使拔了出來也會感覺到疼痛。不是所有的傷痛都能被原諒。

但全篇沒有一直沉浸於感傷,最後我希望每個被遺棄的孩子都能收穫自己的幸福。

五、

謝謝大家對我文字的肯定,故事肯定有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希望各位文友不吝賜教。

我的短篇故事都在爲我的長篇大作打下基礎!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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