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是事業的副產品——舒生讀《論語》第一百四十七

孫傳芳任東南五省聯軍統帥,駐紮杭州。有一次,他慕名前來拜訪馬一浮。馬一浮不肯會見。家人鑑於孫傳芳的權勢,覺得不必搞得太僵,便打圓場說:是不是可以告訴他你不在家?馬一浮斷然說:告訴他,人在家,就是不見!弄得孫傳芳只好悻悻而返。抗戰期間,馬一浮在重慶辦起復性書院。有一年,孔祥熙的母親去世,喪事辦得極爲鋪張,一些附庸風雅的權貴還想要馬一浮寫一篇歌功頌德的墓誌銘。他們先是派了一名副官找到馬一浮,毫不客氣地說:孔部長的太夫人去世,請你寫一篇墓誌銘,要趕快寫成。馬一浮客氣地回絕:老朽已經年邁,久不執筆寫文章了,請回復孔部長,恕難從命。來人怏怏而歸。過了幾天,一位祕書又被派來。他說話客氣多了,先是頌揚馬老的道德文章,然後說明來意,說孔部長對母親如何孝順,懇請您老寫一篇墓誌銘。馬一浮久不吭聲,來人又說:孔部長絕不會讓您老白寫的,準備送您黃金若干兩。馬一浮聽說金錢交易,霍地從椅子上站起來,冷冷地說:雖一介寒儒,但從不爲五斗米折腰,你請回去覆命吧!祕書也是無功而返。

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爲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而,如果。可求:不僅指求之可能,也指求之合乎道義。執鞭之士:根據周禮,有兩種人拿着皮鞭,一種是古代天子以及諸侯出入之時,有二至八人拿着皮鞭使行路之人讓道。另一種是市場的守門人,手執皮鞭來維持秩序。都是賤職。這句話的意思是,孔子說:富貴如果可以求得的話,就是讓我幹執鞭之士這樣的賤職,我也願意。如果求不來,那我還是順從自己的喜好吧。

這章是孔子對待財富的理念,首先他絕不拒絕富,不拒絕身份、地位、官爵以及這些帶來的物質利益。人要生存,當然離不開物質利益。在《里仁篇》裏面,孔子也說:富與貴,人之所欲也。身份地位與物質財富,是人人都想要的,這是平常的人性。但就如“用之則行,舍之則藏”,“求”富是人的本性,但“可”不“可”求,卻是“道”決定的。

後人便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富貴可求還是不可求,以什麼做標準?要以道做標準。合乎道的,這個富貴纔可以求,如果不符合道的要求,當然就是不可求,白給也不能要。合乎道的表現是什麼呢?是利人而自利。能夠對國家對社會對他人有利,然後纔是給自己帶來利益,這樣的富貴是苛求的。“財富是事業的副產品。”眼裏盯着爲社會做貢獻,用今天人們常說的,就是解決人們實實在在的“痛點”,當然會有源源不斷的利益。但如果僅僅盯着利益去做事,恐怕“取法乎上,得乎其中;取法乎中,得乎其下。”最終除了會變成唯利是圖,財富也不會長久。這“可”與“不可”之間,體現的是君子的氣節和格局。

儒家講求“學而優則仕”,學習的目的是出來做官,爲百姓做事。孔子當時也“求”,求個一官半職,希望能夠用這樣的一個機會,來推行周公之治。子禽問於子貢曰: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求之與,抑與之與?”子貢曰:“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諸異乎人之求之與?”曾經,子禽問子貢說:“老師到了一個國家,總是預聞這個國家的政事。是老師自己自己主動要求呢,還是人家國君主動給他的呢?”子貢說:“老師溫順、善良、恭敬、儉樸、謙讓,贏得了別人的尊重,老師參與政事的方式,大概與別人不同吧?”但孔子求的是出來做官做事,行道於朝的機會,而不僅僅盯着富貴。

且看孔子出來做官的實踐,譬如他在魯國最初的時候,他做過中都宰。這個宰官是一個地方小官,可是他把當地治理得非常的好,真是夜不閉戶、路不拾遺,社會十分和諧。他用自己的政治實踐告訴當時的當權者和老百姓,推行周公之治、聖賢之道能夠把社會治理得很好。當然,在這個過程中,孔子也能獲得比較豐厚的俸祿,這就是富貴可求。但如果在當大官還是行道之間怎麼選擇呢?孔子講,如果合乎道的話,雖然是“執鞭之士”這樣低賤的官位,我也要去接受,我也要去好好做。爲什麼?這能夠幫助推行周公之治。聖賢之道,不管你處在什麼樣的崗位上,都能落實。落實了,正己化,就能夠有教化大衆的影響力。

如果不可求,“如不可求,從吾所好”,如果富貴不合乎道的,就不可以去求。非要用損人利己的手段,委曲求全的辦法,違背初心的作爲,才能得富貴,這就不能做了。比如說做生意,一定要偷蒙拐騙,才能夠賺到錢,這個絕對不要,不可求,不符合道。想當官,如果是爲自己,那就不能去當,這叫不義。孔子講“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在道義面前,孔子將富貴看成是浮雲一樣。孔子在魯國做到大司寇,這個官位能夠幫他實現他的理想,但是當魯國的國君和季孫大夫都不能夠配合,沉迷於女色享受裏頭,孔子就選擇離開,什麼富貴都不要。在衛國,衛靈公給了他很高的俸祿,但不行其道,孔子也是毫不猶豫放棄這些離開。他對這個官位和財富一點不留戀,所求的是道。那個時候富貴不可求,就“從吾所好”,所好就是他喜好,推行道,所以他就離開,繼續“求”行道的機會。這便是孔子對富貴與道義的選擇。

這讓人想到2020年教育人物張佳梅的故事,她是現任麗江華坪女子高級中學支部書記、校長。爲了改善孩子們的生活、學習狀況,她節衣縮食,每天的生活費不超過3元,省下的每一分錢都用在學生身上。日積月累,張桂梅先後捐出了40多萬元。令她引以爲豪的是,她的學生沒有任何一個因貧窮而輟學。她把生命獻給了這片貧瘠的土地,除了孩子們,她別無所求——如果我是小溪,就流向沙漠,去造就一片生命的綠洲。

在人們眼中,這個偏遠小城的中學校長,也許不是什麼高大上的工作,但毫無疑問張佳梅是偉大的,無數人爲她的精神所感動,這就是聖賢,手執教鞭的聖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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