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總得癡迷點什麼——舒生讀《論語》第一百四十九

1932年6月27日,胡適先生在北大畢業典禮上做了一個簡短的講話,題目是“關於大學畢業後的幾條路”。胡適先生首先說了他的憂慮:,他說:“雖然墮落的方式有很多,概括一下也就兩大類:第一,容易拋棄學生時代的求知識的慾望。第二,容易拋棄學生時代的理想的人生的追求。”他隨機開了三個藥方。第一個方子只有一句話:“總得時時尋一兩個值得研究的問題!”第二個方子也只有一句話:“總得多發展一點非職業的興趣。”第三個方子也是一句話:“你總得有一點信心。”

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爲樂之至於斯也。

《韶》,就是六樂中的《大韶》,屬於舜時的古樂曲名。舜的時代是極治之世,相傳是社會最和諧的時候,其音樂也是美盛到極致。至於爲什麼在齊國能聽到《大韶》,周分封諸侯時舜的後代是被分封到陳國,國君姓嬀,到陳厲公時,有個兒子叫公子完,即陳完在公元前672年爲避禍逃到齊國,將《韶》樂帶到了齊國。陳完逃到齊國後,其後代改姓田,最後奪取了齊國的政權,史稱“田氏代齊”。陳完的後裔王莽稱帝后,追尊陳完爲齊敬王,廟號世祖。

這裏的“不圖”,就是沒有想到的意思。這句話可以翻譯爲,孔子在齊國聽到韶樂,爲之沉醉,很長時間嘗不出肉味。於是乎感慨說:想不到欣賞音樂竟然能達到這個境界。

孔子是什麼時候去齊國聽到韶樂的呢?《史記》記載,是在他三十五歲左右的時候,魯國內亂,孔子到齊國避亂。魯昭公二十五年,曲阜城內發生了一次大動亂,發動戰爭的是國君魯昭公。他想除掉三桓家族,首先是爲首的季平子,結果失敗了,便逃到齊國過了七年流亡生活,最後客死他鄉。這場內亂,孔子沒有直接參與,但深受影響。而且,分析這場戰爭的根源,能找到中國貴族政治早早解體的原因,孔子自己的很多政治觀念,也和這次內亂有些關係。

孔子也跟着去齊國避亂,給齊景公的丞相高昭子做家臣,也希望通過這個渠道能引起齊景公的注意,能在齊國施展自己的抱負。孔子這次在齊國到過不少地方,還去過一些周邊的效果,應該都是高昭子家出公差。比如他曾經登上齊魯交界處的泰山,舉目四望,感到天下盡收眼底。以前他只登過魯國的“東山”,覺得已經夠高了,現在和泰山比,就算不了什麼了。所謂“登東山而小魯,登泰山而小天下。”

剛到齊國的時候,孔子對這裏的印象是不錯的。他說:齊一變至於魯,魯一變至於道。孔子對齊國國君、貴族的觀感,主要是生活奢侈。這一方面是因爲齊國比魯國富裕,直到今天,山東的經濟也是靠原齊國的地方撐着。另一方面,就是齊國君臣普遍不太遵守周禮那套秩序,過日子去比較講究。但在孔子看來,雖然和魯國比起來,在遵從周禮上有欠缺,但也不是不可救藥的地步,稍微改變一些,就可以達到魯國的境界了。

後來孔子終於有機會和齊景公問對,齊景公幾次問政於孔子,也很敬重他。據《史記》記載,齊景公想給孔子一塊封地,但齊國的丞相晏嬰很妒忌,排擠他,說了孔子不少壞話,齊景公也就只好放棄了。孔子在齊國得不到重用,後來就又回到魯國去了。就在這個時期,孔子認識了齊國太廟的樂師,也聽到了最爲美妙的音樂。孔子對音樂有着很深的研究,也很癡迷。他就想向樂師學韶樂,一學就是三個月,每天都沉醉在那音樂裏面,不知肉味!

錢穆先生認爲,“本章多曲解。一謂一旦偶聞美樂,何至三月不知肉味。二謂《大學》雲:“心不在焉,食而不知其味。”豈聖人亦不能正心?三謂聖人之心應能不凝滯於物,豈有三月常滯在樂之理。乃多生曲解。不知此乃聖人一種藝術心情。孔子曰:“發憤忘食,樂以忘憂。”此亦一種藝術心情。藝術心情與道德心情交流合一,乃是聖人境界之高。讀書當先就本文平直解之,再徐求其深義。不貴牽他說,逞曲解。”

從這裏可以看出孔子是個極其專注之人,對自己愛好的東西,可以廢寢忘食地去研究和思考。讓人想起胡適曾說過的“三總得”:“總得時時尋一兩個值得研究的問題!”“總得多發展一點非職業的興趣。”“總得有一點信心。”

“總得時時尋一個兩個值得研究的問題。”一個青年人離開了做學問的環境,若沒有一個兩個值得解答的疑難問題在腦子裏打旋,就很難保持學生時代追求知識的熱心。可是,如果你有了一個真有趣的問題天天逗你去想它,天天引誘你去解決它,天天對你挑釁地笑,你無可奈何它——這時候,你就會同戀愛一個女子發了瘋一樣,沒有書,你自會典押衣服去置辦儀器;沒有師友,你自會不遠千里去尋師訪友。沒有問題可以研究的人,關在圖書館裏也不會用書,鎖在試驗室裏也不會研究。

“總得多發展一點業餘的興趣。”畢業生尋得的職業,未必適合他所學的;或者是他所學的,而未必真是他所心喜的。最好的方法是多發展他職業以外的正當興趣和活動。一個人的前程往往全看他怎樣用他的閒暇時間。他在業餘時間做的事業往往比他的職業更重要。

“總得有一點信心。”我們應該信仰:今日國家民族的失敗都由於過去的不努力;我們今日的努力必定有將來的大收成。一粒一粒的種,必有滿倉滿屋的收。成功不必在我,而功力必然不會白費。

於是我想:人總得癡迷點什麼。無論是對一件事,還是對一個人。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