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缸,就是替人背黑鍋。論說,將壞事往自己身上攬,沒人會幹,誰幹誰是個傻子!偏偏,還真有人願做“傻子”,誰?黃述德。
黃述德是毛莊村管事的人。管啥事?喜事,白事,家務事,事事都管,在村裏人眼裏,沒有他不管的事。整個兒一個德高望重的老前輩。這樣的人都是人精,沒有十二個心眼子,也有十個多,他會做傻事?可偏偏做了。並且是蹲大獄的事。
話說,民國三十七年(1948),村民毛作義家餵了一頭母驢,母驢下了一頭小驢,可把毛作義喜壞了。那年頭,一頭驢能頂半個家業,比現在的小轎車還金貴哩。毛作義那個喜,夜裏做夢都會笑醒。
將小驢養大,該換錢了。這一天,毛作義牽着去趕會。沒料剛到會上,還沒進牲口市,就被人抓住扭送縣衙了。原來那家的驢丟了,這驢恰巧和那驢長得一模一樣。巧家爹遇見巧家娘,真是巧到了極致,巧得比大戲上的故事還巧。
縣官問案。人在堂上,驢在堂下。
揹着驢,雙方都把驢的長相說的一模一樣。最後,丟驢的那家亮出“殺手鐗”:“這頭驢左掖下有三根白毛毛。”
毛作義不知,說沒有。
縣官親自下堂察看:正好三根。
毛作義瞠目結舌,沒話說了:天天看驢,天天摸驢,就是不知道啥時候驢左掖下長了三根白毛毛。
糊塗事又遇上糊塗官,毛作義被稀裏糊塗定了案。
賣驢變成偷驢,毛作義真夠冤屈的,可這冤屈又有口難辯。
有冤屈,就有人不平。黃述德找到縣衙,說:“我投案,那驢是我偷的。”
“你偷的爲啥在他手上?”
“我讓他牽着到集上去賣的,與他無關。”
“那就與你有關嘍。”
“是。”
“來呀,關進大牢。”
就這樣,黃述德進了大獄。
他進,毛作義出。一天的陡然變故,讓毛作義一頭霧水:自家的驢變成了別人的驢,自己鄰居又變成個偷驢的,可鄰居不是這樣的人啊。黃述德衝毛作義眨眨眼,毛作義似懂非懂,其實沒懂。
毛作義走了,黃述德開始叫屈。
縣官說:“你一個偷驢的,你叫的什麼屈?”
“我爲您叫屈。”
“嘟!”
“我怕您老人家斷了冤案,一個好官豈不是因此落下壞名聲。”
“……?”
“按您斷案,那家把驢找到了,毛作義也給放了,這事就給了結了,可是,如果那驢不是那家的,您豈不是辦了個冤案?”
“嗯?”
“您看,誰家的驢,肯定認識誰家,誰家的驢自然會回誰家去,只有驢回到誰家,案情不就明瞭啦。”
“對呀,這麼簡單的道理我咋就沒想出來呢?好,依你。”
就放了驢。驢得了解放,撒開蹄子跑出縣衙,回家心切,一路上直奔毛作義家。幾個人堵都沒堵住。
事情真相大白,黃述德也被從大牢裏釋放出來了。縣官要聘他做師爺,他說:“我就是一個種地的,其他啥也不會。”
拍拍屁股回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