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不能輸的危害本質在於公權力的私有化

在部隊的時候,有個軍嫂是高速公路收費員。

彼時,高速公路收費員已不是什麼香餑餑,但也遠不像今日這樣凋敝。

嫂子經常憧憬收費員們口中傳說的那個“黃金年代”。

在更早的時候,計算機和互聯網不普及,車輛上下站信息無法及時傳遞共享,高速公路收費是“一本糊塗賬”。

她描述,那時的收費員下班,隨手從公家的錢筐裏抓一大把錢,再隨手往私人的什麼容器裏一塞——手邊的塑料袋,孩子的書包,喇叭褲的褲兜,一切都像說話、呼吸、喝水那樣自然,每個人都在這麼做,每個人都沒覺得有什麼問題。

公家的錢就這樣無聲無息進入私人腰包,國家賦予收費員的收費權靜悄悄完成了“私有化”。

“公權力的私有化”,就是我所理解的職務犯罪的本質。

我對職務犯罪的仇恨值非常高,一個殺人犯,我從他身上讀到的更多是不幸,但一個職務犯罪,我從他身上讀到的只有最純粹的惡。

職務犯罪本質是對規則的破壞,人類之所以能夠走出茹毛飲血,建立璀璨文明,靠的就是對規則的敬畏與遵守,沒有規則,社會治理將無從談起,人類社會將分崩離析。

很無奈,法定的職務犯罪寥寥無幾,只是公權力私有化這一上位概念的極小一部分子集。

下班隨手抓把錢的收費員,偷閒把公車開出去玩玩的司機,幫親戚插隊特事特辦的業務員,大搞權錢交易的領導幹部,他們的共性都在於將手上或大或小的公權力進行了私有化,使其偏離了“公”的本質。

“國家不允許媽媽輸”的林姓檢察官,把個人情緒以國家正義來掩蓋,把個人勝負置於國家公訴權之上,以國家之名行個人霸凌之實,本質上也是一種“公權力的私有化”。林姓檢察官雖然沒有收一分錢,但她的“職務廉潔性”已經蕩然無存,她行爲的邏輯內核與隨手往家裏裝錢的收費員沒有任何區別。

披着罪惡外衣的公權力私有化並不可怕,他註定無法出現在陽光之下;披着正義外衣的公權力私有化則貽害無窮,他堂而皇之地招搖過市,並將道德大棒揮舞向識破他破壞性本質的人。

“公訴人不能輸”就是這種貽害無窮的公權力私有化。

國家從來沒有說過公訴人不可以輸,國家要的是公平正義。阻撓國家權力正確行使,爲了自己的情緒,爲了自己的仕途,爲了單位的考覈,偷換概念搞“公訴人不能輸”的那些人,我們應當正視他們的危害性。

大道之行也,天下爲公。望林姓檢察官們能早日讀懂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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