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可以做懦夫嗎?

前幾天大連理工大學一個研究生自殺了,他在留下的遺書裏說了一些看似看似灑脫的話,我看到很多人在這個遺書後面抒情,大型“網抑雲”現場,什麼生而爲人我很抱歉的變種版本,我看的又好氣又好笑。

我猜測,這些跟着抒情“誰還不是個廢物”的這樣話的人應該大部分都是20歲以內的小孩,小孩子對社會的想象比較單一,並且容易感性和揮灑情緒,如果還有30歲以上的跟着瞎起鬨,我現在的心態是不太能理解的。

社會就是這樣的奇怪,稍微承平日久一段時間,馬上就陰柔化和白左化,對於壓力和痛感的承受力低的令人髮指。我年輕時經常感嘆於我的父輩和祖輩,對於生活的忍耐力,在當時的我看來,他們像是沒有任何感覺的機器人一樣去面對生活,能夠日復一日的勞作,能夠忍受生活的無趣、枯燥和無力。

等到了年紀之後,我逐漸明白,不是我的父輩祖輩他們麻木或者行屍走肉,而是他們對生活、對人生有着超強的耐受力,這種耐受力能夠讓他們面對人生的無常和日復一日。而我嘴上說着要自由要自我,其實就是年輕人的不想負責而已。不想對自己的人生和跟自己有關聯的人生負責。

對,就是自私而已。

在討論大連理工學生自殺的微博裏,有一個女大V說“不要緊,人是可是做懦夫的”,一堆小孩跟着捧臭腳,是啊,人是可以做懦夫的,這是你生而爲人的權利,但是爲什麼沒有人提生而爲人的責任呢?生下來就有權利的話,是不是剩下也有責任?

是個人就愛談權利,因爲權利只需要索取就行,責任則需要付出,付出多累啊,承重多辛苦啊。權利多有美感,責任多辛苦。

你有去死的權利,那麼你是不是有活下去的責任?你他媽又不是石頭縫裏蹦出來的,你有家人朋友,你是不是對他們有最低限度的責任:活着。

前幾天老羅又上熱搜,因爲他欠債六個億用了兩年還了四個億,得到了大家的認可。爲什麼公衆會認可呢?因爲從法律上來說,老羅有權利破產,只承擔自己作爲自然人應該承擔的那一部分權利就行,這是法律允許的,但是他沒有選擇只滿足於權利,而是承擔了責任,就是把所有債務都攬過來了。

你說你不是老羅,做不到他那麼牛逼,那麼最低限度的責任你可以做到嗎?就是做一個廢人一樣的活着?如果讓你的父母選,像個廢人一樣的活着和像個懦夫一樣的死掉,我相信99.99%的父母還是選擇你活着。這就是你最低限度的責任。

人生不能重來,人生的傷口,年輕的時候怪父母,成年之後怪社會,最慘的就是巨大的傷口攤在那裏,腐臭流膿永不癒合,然後,還無人可怪,只能選擇自殺。

你自殺了倒是好,只是更大的傷口給了你的家人。

沒有人是爲自己而活的。

所有人都應該明白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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