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人傳 -序章- -第一章·獨目獨臂客- -第二章·陳寶元妻- -第三章·李聝- -第四章·張夔- -終章-

-序章-

餘好山水,嘗遊走四方。旅途中時遇奇人,與之攀談,得曉天地間怪誕之事,異哉!常聽人言:秀才不出門,能知天下事。真愚妄之論也!天地之大,豈門中獨坐之客所能盡知?閉門家中,安知天下風雲之變幻?故曰:願君常出戶,莫做宅中人。

世間詭譎之事,人不可盡知;世間幽暗之處,人不可盡往。妖魔精怪,並非虛擬。旅途之奇人嘗言:“人心象妖。”是謂妖邪出於人心乎?或謂人心可生妖邪乎?吾不可解。然夜半航船,星輝月朗,奇人執酒漫談之事,吾頗記心中。故而書於文字,與君享之。

-第一章·獨目獨臂客-

隋末大亂,盜賊蜂起。河北地面,有七十六人嘯聚山林,自號“神城七十六使”,燒殺劫掠,無惡不作。太守憂之,乃張榜,欲招勇士平寇。有獨目獨臂客大言,自雲曾得神授絕技,當在三日內掃平草寇。人以爲癡,皆笑。

三日後,太守外出,見門前擺一香案,案上列七十六顆人頭,皆剔鼻剮脣,面目驚恐。查之,乃“神城七十六使”也!人以爲神助,向天再拜。而獨目獨臂客亦亡其蹤。

-第二章·陳寶元妻-

有陳寶元者家住河間。鄉中屢失小兒,或以爲鬼怪作祟,村人惶怖。

一夜,寶元晚歸,見其妻於廚下生啖一小兒臂,血染衣袖,遍地骸骨。寶元懼,知其妖,欲聚鄉人殺之。未行,其妻覺,乃斷寶元喉,飲其血,翌日烹之。

-第三章·李聝-

李聝者,博陵人也,姓李氏,亡其本名。早年奉五斗米,自稱通神。嘗懷刃夜行,而不自知。臨近有一村落,村中半數之人皆無左耳,外人怪之,問其故。村人曰:“郡守不良,鬼神報之我輩也!入夜不可深眠,若深眠,則夜叉來割耳!”外人聞之,且懼且笑。

一日清晨,李聝醒,昏聵迷濛,失昨夜記憶。起身,見右手有血跡,驚懼不已,尋水滌之。忽覺房中有異味,似曾相識,乃往而覓之。於竈下得罐,開視之,見人耳片片,血污盈壁。李聝驚恐氣絕。

後發其屋,得如是罐者六七件。人惡之,乃隱其名,稱之李聝。

-第四章·張夔-

自“神城七十六使”平後,州郡無事,百姓安樂。太守思獨目獨臂客,命部下張夔尋之。夔至河間,宿友人陳寶元家。入夜,覺廚下有聲,欲往視之,忽聞腥氣,不敢動。

天明,夔啓程,而不見寶元,乃問其妻。妻言寶元外出行商,三五日方回。夔心怪之,而不覺於面,乃拱手而別。日中,夔伺寶元妻出,竊入寶元家中,於廚下得髑髏殘骨。夔知其妻爲妖,乃聚村民百十人,於市中殺之。官府聞此事,知亡小兒之故,大喜。

張夔收寶元骨埋之,拜別鄉人而去。行三四日,至一村,見人人無左耳,怪之,嘲曰:“此是何俗,人人去耳?莫非一村皆俘乎?”三五壯士聞之,欲毆夔,爲老者所止。老者語於夔曰:“郡守不良,鬼神報之我輩也!入夜不可深眠,若深眠,則夜叉來割耳!”夔聞此言,且驚且笑。

是夜,張夔宿於村中。夜半,聞旁屋驚叫,起視之,見屋主於血泊中宛轉,已亡其左耳矣。夔懼,知老者言不虛,遂輾轉難寐。拂曉,夔即離村。後亂劇,夔亦不知所蹤。

-終章-

奇人所言,當非盡實。然夜航船時,聽彼娓娓道來,也頗入神。世間真有鬼神否?餘不敢妄論。然《搜神》、《述異》、《玄怪》之言皆爲虛乎?餘以爲不然。鬼神之事當在虛實之間、冥冥之中。

餘所聞獨目獨臂客、陳寶元妻、李聝、張夔諸人,並非山精作祟、妖獸爲亂,而其所爲往往繫於人事。奇人曰:“人心象妖”,蓋有其理。故餘題此篇名爲《妖人傳》。餘所錄者皆人也,然其事近乎妖,故曰“妖人”。茫茫世間,妖象四起,近妖之人,比比皆是。不知諸君可曾遇否?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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