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和法务人员

不是所有的学习法律的人都做了律师或者法官。

有做了警官和检察官的,也有进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各种情况都有 ,还有很多人只是把法律作为一种学习的背景 ,形成他综合学养的一部分 ,或者更直接一点说,这些人工作以后没有干法律专业 ,即使这样,他们仍然表现的比其他人规则意识强,逻辑思维能力强 。

也有的法学院的学生后来去了企业,在企业的“法务”部门工作 。

什么是法务呢 ?大家熟悉企业里面少不了“财务 ”,这样把两者相对比,大约就能知道什么是法务了 ,无非就是法律事务工作 。法务人员就是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人 。财务工作有财务总监 ,法务工作也有相应的职位 。还拿财务做对比 ,财务工作的会计,出纳,有每天在一个企业工作,劳动关系都在这里的内部人员 ,也有为了一个专项财务事务而专门聘请的外部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里面的会计师。

企业聘请法务人员,基本上是做内部的法律事务 ,相对而言,聘请律师一般则是做对外的工作 。一个企业 、一个单位的法律事务 ,大致上是可以分为对内或者对外的 。比如说股东之间的纠纷处理或者合作事宜 ,企业的内部制度和激励机制 ,这些都是内部的法律问题 。而对外进行的招投标 ,采购行为 ,这都是对外的合同行为 。因为各种法律关系可能的处理不当而引发的诉讼 ,要到法院去打官司 ,这也是一个企业的对外的法律行为 。

形象一点说 ,一个企业法律事务 ,法务人员“主内 ”,律师“主外” ,二者相互配合,就能产生较好的效果 。

很多法务人员不仅是学法律的出身,而且也有法律服务从业的资格证 。但他们的视角更在于对企业内部运行的了解,与企业的情况的熟悉和对整个行业特点的熟知 ,光靠法律 ,不一定能够打赢官司 ,对于行业规则的了解,指那可以说是“内部的法律 ”。有法务人员作为桥梁和律师配合 ,沟通起来要方便的多 。律师更注重法律适用和对证据的运用 ,对行业和企业的了解情况,比起法务人员 那就要差的多了 ,所以二者要有配合 。

有的企业聘请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做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除了处理对外的法律关系,也做企业内部的法律建章立制的规范工作 ,但法律顾问毕竟还是律师事务所的人 ,对一个企业的文化认知和真正的了解 ,说来说去,还必须是企业内部的人。

有一些做律师工作的人,时间长了感到厌倦 ,渴望稳定一些,于是就到企业里面做了法务 ,而有一些法务人员, 也是时间长了,也对一成不变的生活感到厌倦 ,于是就辞去企业的工作,到律师事务所做律师 ,这两个行业是可以比较快速高效的完成互换的 。换来换去,无非也是一种围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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