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服”,不是“命令”

说到“说服”,离不开两个目的,一是“影响他人”,二是“促成改变”。

可在具体的说服场景中,我们的“说服”总是变了味。

例如,如何影响他人?噢,那就是要告诉对方,因为我是对的所以你应该听我的,按我说的做

这可不叫“说服”,这叫“说教”。

又例如,如何促成改变?噢,那如果证明我是对的不行,那就得诉诸权威,告诉对方“这是规定”。

可这也不叫“说服”,只是“命令”。

什么是说服?先讲讲定义。

说服,是一种以非强迫(不能/不愿)的方式,就能产生改变(他人/自己:自己不听自己)的力量。

“非强迫”,指的是不能强迫与不愿强迫。而“改变”,指的是改变自己与他人的力量。

你可能会好奇,说服不是改变别人吗?怎么会说“改变自己”也属于说服。其实,“改变自己”的说服很常见,例如:尝试说服自己早睡早起、戒掉拖延、努力工作、用功读书、改掉爱抱怨的毛病、培养健身的好习惯,这些都属于“自我说服”。

而且,若能意识到你不仅可以选择改变他人,亦可选择改变自己时,你的说服会灵活许多。例如,你的另一半不太整洁,家里有四五双袜子散落在各处,所以你认为你的伴侣“有问题”,你想要说服你的伴侣,变得跟你一样爱整洁。

但其实,不太整洁本身,不是个非得改变的问题。试问,若是两个都习惯乱丢袜子的人在一起生活,他们哪里会觉得彼此或自己这样有什么问题,更不会觉得需要改变,自然不存在需要说服对方或自己的困扰。

换句话说,之所以你认为伴侣不太整洁有问题,不是不太整洁本身有问题,而是“他的整洁程度没达到你的标准”,成了问题。

所以,你可以说服自己,让自己能接受,伴侣没有跟自己一样高的整洁标准,这是一种改变;亦可以说服伴侣(他人),让伴侣认为他需要达到跟你一样高的整洁标准,这也是一种改变。


回到“说服”的含义中来,更广义来说:凡有意含,必有说服

这意味着,只要你的话里面具有意义或内涵,必然是有着说服的目的。否则,你没有必要在话语中注入意义或内涵,而是进行纯事实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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