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保障社會和諧

社會和諧穩定是人民羣衆的共同心願,是改革發展的重要前提。

第一,要充分發揮法治作爲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基石的作用,加強民生法治保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二, 要更加註重社會建設,推進社會體制改革,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三,要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衆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切實保障各主體合法權益。

第四,要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加快國家安全法治建設,提高運用法治手段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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