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3次的人還要50萬加一臺車 她配嗎?

大家好,我是兜兜。

今天回答了幾個網友的提問,內容蠻八卦的。

有興趣的可以看下。


01

問:兜兜,頭條上看到一個人,說是離婚3次了,還要50萬加一臺車作爲彩禮。

我去,沒毛病吧,她以爲她是誰啊。

事出反常必有妖,但是如果妖與妖在一起呢,那麼很和諧啊。

妖也有妖道的。

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理解起來太難了。

看吧,這個女人有沒有毛病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不能找到跟她同頻的人。

另外,就我個人而言特別不贊成拿婚姻去評價一個人。

尤其是涉及到評價有沒有資格做什麼。

就好像我不喜歡“剩女”這個詞一樣。

首先“剩”這個詞就不是特別友好,特別容易讓人想到剩飯、剩菜啥的。

憑什麼嘛,很多人只是沒有找到配得上自己的人而已。

好東西還不輕易出手呢,何況是人。

優秀的人慢慢挑、慢慢選,有錯嗎?

離婚3次了就沒有資格提彩禮了嗎?50萬外加一臺車就一定多嗎?

你也說了,她以爲她是誰啊。

這不就是了。

萬一,我是說萬一,她是五百年以後坐擁幾百億粉絲的兜兜呢?哈哈哈。。。


02

問:還沒結婚呢,就跟丈母孃鬧翻是什麼感覺?

既然還沒結婚,那就還算不上丈母孃吧。

就衝您這角色代入感,就知道這家女兒給您的感覺還不壞。

否則還不翻了就翻了。這家不行換下家。

如果非要說是什麼感覺的話,那麼兜兜想說應該是那種在很多上上籤裏邊抽到一個下下籤的感覺吧。

你都說了是問兜兜。那麼這種感覺僅限兜兜本人哦。

現在很多家庭可能會有婆媳問題,但是卻很少說什麼丈母孃跟女婿的問題。

都說丈母孃看女婿越來越歡喜。這裏姑且拋開那些什麼異性相吸之類高深莫測的理論,就說說實力對比吧。

那些有膽氣跟媳婦擡槓的婆婆,前提都是仗着自己兒子不會喫虧。

但是丈母孃就不一樣了。每個媽都擔心自己的女兒嫁出去過不好,巴不得留個好印象。所以,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挑起矛盾的。除非,是真的覺得不合適。

一次翻,保百年。

03

問:兜兜,你贊成要彩禮嗎?你結婚的時候收了多少?

贊成啊,爲什麼不呢?

我自己是女人,生的還是女兒,即便是天價彩禮又如何?又不是我掏。

(哈哈,開個玩笑。。。)

回到正題,彩禮的存在是符合經濟規律的。

著名經濟學家薛兆豐曾說過:“由於男女雙方發揮作用的時間點有晚有先,這個時候就會發現一個問題,一方做播種、施肥,另外一方負責收割。負責收割的那個人就比較容易敲前面付出的那個人的竹槓,如果要男方給一點抵押,萬一婚姻出現了問題,能夠做一點墊底。”

無論你承認不承認,女性都在婚姻中處於被剝奪狀態。換句話說,只要子宮還在女性身上,生育就無法平等。

彩禮能夠有助於女人在婚姻當中獲得安全感。不過注意哦,這不等於兜兜就支持天價彩禮,把彩禮變成索命錢。

每個女人對安全感的理解是不相同的。

有的擔心老公不回家。

有的擔心負擔不起家庭開銷。

有的擔心365天活成了同一天。

安全感的給予也不僅僅只有彩禮一種形態。瞭解對方的真實需要,比錢來得重要。

兜兜結婚的時候也是裸婚。這不是因爲兜兜不愛錢、不喜歡錢,而是錢太少了買不來兜兜的安全感,錢太多了又成了他們家的負擔,既不想委屈自己,也不想爲難他人。

當然,最重要的一點還是對於人品的信任。畢竟,如果不用擔心被敲竹槓,彩禮錢都還在這個家庭裏邊打轉,左口袋進後口袋出,誰拿着還不是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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