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是每個人存在論事業

    關於生活是什麼的論題,很多人給出的答案是“生下來 活下去”然而真的是這麼簡單嗎,箇中滋味“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在趙汀陽《論可能生活》一書中給出的答案是:“生活是每個人存在論事業”,讀起來有點拗口,但他給出的解釋卻讓人耳目一新。

    他在這裏提出了兩個句式:“存在” to be和to do。"to do"的句式使得生活不僅僅是一個既定的生命過程,而是成爲一個“不斷創造着”的事業。如果沒有生活,那麼生命就只是生命,正是生活把生命變成了事業。正是有了生活,生命才成了一個持續一生點事業。

生活是每個人存在的事業。
如果不理解生活本身就是個事業,就不可能理解生活。

    那麼生活的意義是什麼呢?我想提出這個問題你會跟我一樣回到“人與動物的區別”去尋找人類生活的意義。沒錯,人與動物的區別在於人會使用工具進行創造性活動,那麼在這裏趙汀陽教授也指出:創造是人的存在實質中具有唯一性特色的目的,他把存在事業化,把生命責任化。

    生活的意義在於創造,生活需要創造性,生活的本意在於創造幸福生活。仔細回想一下我們自己的經歷,無論怎樣經營生活,似乎都是在想着幸福的方向出發,讓自己和身邊的人更好,幸福就是生活的目的

    講到這裏有人會追問:什麼是幸福生活呢?從最簡單的意義上來說,幸福生活等於創造性生活。動物沒有創造性的活動,所以只能重複勞動,而重複勞動只能維持生存,這是一個自然的過程,無所謂幸福還是不幸。而如愛情、親情、友情、藝術、真理都是人類創造性的成就,它們給人帶來幸福。

    所謂幸福生活具有永恆性,比如我們在之前擁有過得幸福在很久之後回憶起來還是幸福的,這就是幸福的永恆性。其次,幸福還具有直接性,我們在做可以做的事情是會有幸福感,並且這種事情往往又會產生額外的收穫,幸福不是用代價換來的,而是行爲本身直接產生的。

    照這樣說幸福生活是如此簡單得來,那麼爲什麼還有人會不幸福呢?這要回到另一個問題就是“生存空間”,人類的生存空間是既定的也是匱乏的。在這裏我們要認識到人的問題永遠是複雜的,人想要得東西非常多,爲了爭奪更多的“生存空間”,損害了每個人進行幸福行爲的機會和條件。

    生存爲了生活,但生活卻不是爲了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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