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土地被徵收,到賬的土地補償款數額你覈對過嗎?

村民的土地補償款數額對了嗎?

農村土地性質一般爲集體土地,首先我們要確定土地徵收補償費的種類,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有途徑給予補償,需要補償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其中,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還有要求,就是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它是定期調整的,變化的。而且,用區片綜合地價作爲基準,改變了以往針對具體地塊補償的缺陷,不同用途的徵地補償也將統一。

土地補償分配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一般就是承包戶。

對於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分三種情況:

第一,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第二,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

第三,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居委會預留土地補償數額

村委會處理村集體公共事務的性質而言,是可以預留一定比例的土地補償費,主要用於村內的公共建設或者公益用途,但能留存多少,不是村委會單自己決定的。國家雖然沒有統一規定,但各省都制訂了分配辦法。實踐中,集體經濟組織提留比例大致爲20%至30%。

史律師提醒大家

村委會預留土地徵收補償款應當有法律依據,村民可以申請村務公開。一旦土地補償被截留,爲了最大程度的保護自己的利益,一旦權利受損,一定要委託相關專業律師代理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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