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安民警在徵地拆遷中不得亂作爲

近日,公安部發布了《公安部關於印發<公安機關執法公開規定>的通知》是針對一直以來關於警察執法不嚴的問題以及過度執法的問題。隨着國家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羣衆文化水平的上升,對建立一支高執法水平的警察隊伍期望越來越高,追求法治社會的呼聲也是越來越高,人民羣衆熱切希望剔除過去諸如“按鬧分配”、“人情執法”等社會弊病。俗話說倉廩實而知禮節,人民的法治意識逐漸提高,這是個好事,正說明國家愈發強大、人民愈發富足。但如今的社會愈發多元化,產生的矛盾多種多樣,警察執法中碰到的情況也是紛繁複雜,因此,今天北京京坤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史律師告訴大家對於公安警察的身影出現在徵地拆遷中,作爲被拆遷人應當如何應對?


面對強拆報警不立案或者不查處該怎麼辦?

一般如果拆遷戶遭遇強拆通過電話找到我,我第一個建議就是趕快報警,讓警察出面解決,以防出現更嚴重的後果。但是許多被拆遷人報警之後,有的直接告知這是行政行爲,不在公安的管轄範圍內,或者出警登記了,但是遲遲不給處理結果。

爲此《公安機關執法公開規定》第二十二條公安機關應當通過提供查詢的方式,告知當事人行政案件受案、辦理結果。該《規定》最後還規定了法律責任,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公安機關未按照本規定履行執法公開義務的,可以向該公安機關或者其上一級公安機關投訴。情節嚴重的,依照有關規定對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予以處理。

公安、民警協同行政機關來拆遷該怎麼辦?

有時我還會接到當事人這樣的電話:“我們家要拆遷,但我們還沒有簽字,不讓拆,後來就來了很多警察,硬把我們給拉出去了”這些都是經常發生在徵地拆遷領域的真實案例,很多當事人向我哭訴,遭遇當地警察的圍追堵截,遭遇警察的不公正待遇,卻又投訴無門。


針對這樣的情形,該《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的宗旨:明令禁止公安民警參與徵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各級公安機關要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放在首位,要認真貫徹國務院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嚴禁公安民警參與徵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對隨意動用警力參與強制拆遷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小貼士

拆遷中隨意動用警力的危害很多,警察職責法定,介入拆遷往往師出無名,如果警察參與拆遷,會讓拆遷方有了更多的底氣,更容易侵犯被拆遷戶的合法利益,此時史律師奉勸各位被拆遷人一定要冷靜處理,蒐集證據材料通過可行的方法解決拆遷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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