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偷狗者被村民羣毆致死,傷口撒鹽,涉事村民被刑拘?

我之前就說過,這種事情會越來越多,現在看來果不其然。

這就是法律失效下的社會現狀,互害以及同態復仇,我相信隨着法律權威性的持續崩潰,未來這樣的事情還會更多。

現在問題來了,既然法律已經失效了,那麼一些法律禁止的事情也就可以做一做了。

大清(明)律關於犯罪的第一條是什麼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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