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下读史】家训的力量之26——真正的母爱

从前听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年轻的罪犯因为杀人被判了死刑,行刑前,他妈妈来送他一程,忍不住搂住他抱头痛哭。不想,却被他一口咬坏了耳朵。大家惊愕之际,听到这个罪犯对他妈妈讲,我走到今天这个地步,都是因为你。

我小时候看上什么、就要什么,我只要哭闹撒泼,你就想方设法给我买;上学后,我和同学打架,你跑到学校给我撑腰,强词夺理,胡搅蛮缠,学校拿我没辙,我也成了学校一霸,看谁不顺眼就收拾谁,凭拳头“立棍”;长大了,我不愿去工作,要钱你就给,钱不够花我就去偷,你也不管教我、制止我,反而提醒我小心别失了手;现在入室抢劫杀了人,就要被枪毙了。想起来,这一切不都是你作的孽吗?如果从小你就严格管教我,还能走上这条不归路吗?

客观讲,这个罪犯走上不归路,不能全怪他妈妈。但是,他妈妈确实有着很大的责任。有时候,我们有些父母也是这样,对孩子娇生惯养,过分宠溺,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明知做错了事情也不批评,不管教,一味地护犊子,即使遇上一点小事儿,动辄就拽上孩子去学校无理吵闹,家长如此任性刁蛮,真不知道给孩子带来的影响是什么?父母做出的是怎样的示范?体现的是真正的父母之爱吗?

我想,即使有母爱父爱的成分在里面,那也是动物性的爱,而非人性之爱。就如同为了小鸡,老母鸡勇于斗鹰,为了小猪,大野猪勇于斗熊。

还是让我们以人为镜,以史为鉴,可以看到历史上有好多个例子,告诉我们什么是真正的母爱,什么才叫真正的对孩子好。

譬如,《世说新语》里的“陶母责子”的故事。“陶公少时作鱼梁吏,尝以一坩鲊饷母。母封鲊付吏,反书责侃曰:‘汝为吏,以官物见饷,非惟不益,乃增吾忧也。’”

陶渊明的曾祖父陶侃,是东晋时期名将,官至侍中、太尉、荆江二州刺史,封长沙郡公,追赠大司马。陶侃出身寒门,年轻时任职鱼梁小吏,曾经派人给母亲送了一坛子酒酿腌鱼。母亲问明情况后,把鱼坛子封好,又委托送鱼的人给儿子带回一封信。批评儿子说:你身为官吏,借职务之便,拿公家的东西给我,非但对我没啥好处,反而让我为你担忧。你怎么能这么做呢?母亲的几句话,给陶侃醍醐灌顶,幡然醒悟。后来,严于律己,踏实干事,励精图治,建功立业。

再如,《新唐书·崔玄𬀩传》记载,唐朝有个大官叫崔玄𬀩,深受狄仁杰赏识和提携,曾任中书令,封博陵郡王。崔玄𬀩年轻时,要出任库部员外郎。临行前,崔母卢氏把儿子叫到跟前,反复叮嘱。卢氏的这番母训,今日读来,细细品味,依然受益多多。

母卢,有贤操,常戒玄𬀩曰:“吾闻姨兄辛玄驭云:‘子姓仕宦,有言其贫窭不自存,此善也;若赀货盈衍,恶也。’吾尝以为确论。比见亲表仕者务多财以奉亲,而亲不究所从来。必出于禄禀则善,如其不然,何异盗乎?若今为吏,不能忠清,无以戴天履地。宜识吾意。”故玄𬀩所守以清白名。

说的是,崔母卢氏老太太,贤惠有德,常常告诫儿子玄玮说:我听你姨表兄辛玄驭讲:“孩子做官,有人来和他父母说,你儿子这官当的,经济拮据,生活困难,父母听着是好事儿;如果听说官当的腰包鼓鼓的,鲜衣怒马,父母觉得不是什么好事儿。”我很看重和认同这个道理。常见亲戚朋友中那些做官之人,送给父母很多钱财,做父母的高兴之余也不问问孩子从哪儿搞的钱财。如果是薪酬福利,那是好事儿。如果是贪腐卡要的,那和盗匪有啥两样。你今天要出去做官,吃着朝廷俸禄,已经很荣光了,若是不能尽忠朝廷、廉政勤政,怎么能称得上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呢。我说的话,你要走心,好好想一想,一定要理解我的意思。后来,玄玮严格遵照母亲的要求,既是一个事业成功之人,也在历史上留下了清白之名。

看看,故事中陶母、崔母这两位老母亲,这才是真正地对孩子好,她们给予孩子的才是真正的母爱。有了这样的母爱,孩子才能走正道、干正事、结正果。如此,才能培养出栋梁之材,做父母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愿望才有着落,才不会成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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