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进为官后被严贡生拉下水,帮他侵吞弟媳家产

《儒林外史》中有个著名官司:严贡生为侵吞弟弟遗下的家产,被弟媳告上官府,惹出一串官司。

书中说,严贡生与严监生是亲兄弟,分家时两人有同样多的家产,但之后,因持家水平不同,两家有了贫富分化:弟弟严监生“家有十多万银子”,哥哥严贡生却把家产败坏殆尽。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之后,严监生的妻子、严监生、小妾赵氏生的独子先后去世,家里只剩由妾扶正的赵氏。

早已觊觎弟弟财产的严贡生觉得机会到了,借口赵氏原不是正妻,要将自己二儿立为二房之嗣,继承弟弟留下的财产。

可赵氏也不是软弱无能的女人,她见大事不好,马上到衙门喊冤,表明自己本来是妾不假,但早已被严监生扶为正妻,不该被剥夺权利。

凑巧的是,受理该案的汤知县也是妾生的,于是判了严贡生败诉。严贡生不服,又先后告到州府、省按察司,不想都没得到支持。

依然心不死的他“飞奔到京”,冒充已官升国子监司业(文教部副部长)的周进的亲戚,需求帮助。不想,周进连见都不见他。

至此,这官司没了动静,看似是严贡生输了。

谁知,后来事情发生了变化。

到第十八回,杭州一群“名士”,胡三公子、景兰江、支剑峰、浦墨卿、匡超人之流,搞西湖雅会,闲聊时说到严贡生的事——

浦墨卿问三公子道:“严大先生我听见他家为立嗣有甚么家难官事,所以到处乱跑;而今不知怎样了?”

三公子道:“我昨日问他的。那事已经平复,仍旧立的是他二令郎。将家私三七分开,他令弟的妾自分了三股家私过日子。这个倒也罢了。”

这里,作者给出当年悬案的结局:严贡生赢了官司,拿到弟弟遗产的百分之七十。

明眼人都能看出,虽说赵氏也得到三分家产,但实是输了官司。因为按其妾扶正的身份,本应有权按自己意思立嗣,对所有家产拥有权利。

从结果的不公正看,严贡生这官司赢得有问题,估计是使用了不正当手段。最可能的,就是当年在求助周进不成后,他继续攀附高枝,直至拉了某个同样有权势之人下了水。

这个人会是谁?我推测,是范进。

有证据吗?有!继续看第十八回的细节——

三公子向严致中道:“一向驾在京师,几时到的?”

严致中道:“前日才到。一向在都门敝亲家国子司业周老先生家做居停,因与通政范公日日相聚。今通政公告假省墓,约弟同行,顺便返舍走走。”

这看似随意的情节,其实透露一个重要信息:严贡生原本在京城,此次是陪范进回广东扫墓。

彼时,范进已官居四品通政,职位挺高了。而并无官职的严贡生能陪他回乡干私事,说明两人私交不错。

原本,二人虽说之前相识,却并无深交——当年,严贡生进京求见周进,当时正在周府的范进并未帮他说好话。

从最初的并无深交,到之后的同船回广东办私事,说明二人关系已很铁。这种关系变化的原因,书中没说,但推测起来,只可能有一个:严贡生已将范进拉下水。

他会用什么手段?答案也只有一个:用财物腐蚀。

说起范进,我们都记得,他刚刚中举,家里马上门庭若市:送银子的,送宅子的,送田产的,送丫头的……而范进对这些并不推脱,一一笑纳。

这说明,范进对行贿受贿这些事,早就不在意了,或说他早就下水了。

面对严贡生的腐蚀,他能躲过?不可能!

所以,我有理由怀疑,是范进在吃了好处后,帮严贡生赢得争家产的官司,两人也因此成了有肉同吃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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