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縣衙差役一年得銀上千兩?《儒林外史》所言不虛

《儒林外史》第二回,薛家集的人請周進來做教師,接風宴上,大家有這麼段對話引起我的注意——

內中一人問申祥甫道:“你親家今日在那裏?何不來陪先生坐坐?”

申祥甫道:“他(夏總甲)到快班李老爹家喫酒去了。”

又一個人道:“李老爹這幾年在新任老爺手裏着實跑起來了,怕不一年要尋千把銀子。只是他老人家好賭,不如西班黃老爹,當初也在這些事裏頑耍,這幾年成了正果,家裏房子蓋的像天宮一般,好不熱鬧。”

引起我注意的地方是:這李老爹,不過是汶上縣衙的一個“快班”,居然一年能有上千兩銀子!

先搞清楚兩個小問題。

第一,快班是什麼?

該回稍前部分,夏總甲說過這樣一句話:“今年老爺衙門裏,頭班、二班、西班、快班,家家都興龍燈。”

這頭班、二班等,都是衙門裏給縣官服務的“吏”,具體說就是些差役,頭班是差役的頭,二班、西班、快班應該位次在頭班之下。

上文所說每年千把銀子的李老爹是快班。快班,又叫馬快,應是專辦急事的差役,因爲他們需要騎馬趕時間嘛。

《武林外傳》燕小六那樣的捕快應該就是快班的一種,電視劇裏雖然沒見他和邢捕頭騎馬辦差,但他倆發起神力“嗚~嗚~”跑,倒真是摩托版超人。

第二,一年千兩銀子,是多還是少?

多!

這個可以通過類比得知。

周進到薛家集教書一年,館金十二兩銀子;後文中,也靠教書爲生的虞搏士,每年能掙約三十兩。

與《儒林外史》成書基本同時的《紅樓夢》中,劉姥姥說,賈府喫頓螃蟹花費二十多兩銀子,“夠我們莊家人過一年的了”。

從這些細節看,明清一個普通家庭,一年有二三十兩銀子就能維持生活。

這一對照,就知道在縣裏幹衙役的李快班一年弄千兩銀子,已是個很大的數目。

那麼問題來了,這些衙役人等是怎樣掙這麼多錢的?

有一點可以肯定,他們的“工資”不會這麼高,這麼多錢主要靠非常規手段得來。

下面,我從《儒林外史》找細節,看看他們都有什麼撈錢手段。

1.搞截留

第一回,諸暨知縣時仁差縣衙翟買辦找王冕畫了二十四幅花卉,給酬銀二十四兩。不想,“翟買辦扣剋了十二兩,只拿十二兩銀子送與王冕,將冊頁取去。”

通過欺上瞞下,這個差役得銀十二兩。

2.拿賄賂

第九回,爲了幫楊執中還錢並撈他出獄,婁府兩公子拿出七百五十兩銀子,但婁府具體辦事的晉爵用二十兩銀子收買衙門書辦就把事辦了,剩下七百多兩銀子都是自己“笑納”。這事,衙門書辦喫二十兩賄賂。

第四十三回,總督命湯鎮臺帶兵剿“逆苗”。湯鎮臺用五十兩銀子賄賂兵房書辦,讓他在州府知會行文時,將“帶領兵馬”寫作“多帶兵馬”。這招還真管用,湯鎮臺出兵果然大勝。而書辦也因此得錢五十兩。

3.得謝儀

第四十四回,餘大先生爲了葬父母,替人向知州說情,得了一百三十多兩銀子。需要說明的是,這事,知州不光知情,而且還專門授意——

“而今有一件事,你說一個情罷,我準了你的。這人家可以出得四百兩銀子,有三個人分;先生可以分得一百三十多兩銀子,權且拿回家去做了老伯、老伯母的大事。”

由次可見,下面人通過說情辦事,喫賄賂拿錢是很普遍的事,是公開的祕密。

所以,鮑文卿說情幫向知縣保住官位,卻死活不要五百兩謝儀,就顯得尤爲可貴。

4.喫黑錢

靠黑手段發財的差役中,最牛的當屬潘三。他在布政司充吏,利用這一身份,黑白通喫,“把持官府,包攬詞訟,廣放私債,毒害良民,無所不爲”。

富戶想霸佔涉案丫頭,他便弄假批文、蓋假公章,把事辦成,得二百兩;有人搶錯親,他便弄假婚書,弄假成真,得昧心錢。

還有,金東崖想給孩子弄個秀才,潘三便從杭州到紹興,跨府行動,買通考場上下,讓匡超人替考。這次,他得銀五百兩,給匡超人二百兩搶手費。

要論膽子之大、手段之狂,潘三堪稱《儒林外史》黑吏第一人,連匡超人都說:“潘三哥所做的這些事,便是我做地方官,我也是要訪拿他的。”

當然,要論人品,匡超人還不如潘三,那是另一話題了。

《儒林外史》中,差役、小吏得錢的手段和事情不光這些,上面所列是我印象較深的。

有了這樣的黑心和手段,也就不難理解文章開頭說的一個小小的汶上縣衙役能“一年要尋千把銀子”了。

差役、小吏尚且如此,那些正兒八經爲官的,搞個“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也就更毋庸置疑了。

這個,另文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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