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隱匿的校園之惡——校園霸凌

一個成年警察問:" 真有人心甘情願爲另一個人頂罪嗎?"

另一個警察回答:" 你和我不會,但他們會,他們是少年。"

他們兩個,一個是被父母拋棄,靠倒賣手機活命的小混混,一個是在學校被同學霸凌,回到家又要獨自面對追債人的高中生。

他們的青春裏沒有令人流連忘返的無憂無慮,有的都是與年齡不符的沉痛,都是陽光照不到的 孤冷角落。

《少年的你》就像一盞強電力的聚光燈,它把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狠狠按在聚光燈下,把所有平日裏被隱藏的不堪,全都擺在了人們面前。


Bully,作爲動詞的意思是恃強凌弱,採用各種方法欺辱個別對象;作爲名詞,則指實施這些行爲的人。Bullying是將動詞名詞化,而被動語態Bullied則指被欺凌。將其翻譯成中文,便創造出了“霸凌”一詞,作爲外來語引入漢語中。Bully可以有“暴力”“怖力”“霸力”等音譯法,但使用最廣泛的還是“霸凌”,意指由少數人帶領的羣落,對個別人圍攻、羞辱、孤立、毀謗,並對對方的身心進行持久的傷害。

現代霸凌被分爲四類:

第一類是“傳統霸凌”(Traditional Bully),即靠武力欺凌,通常是以大欺小,以多欺少,以強凌弱,採用打罵、恐嚇等方法,可能造成身體和精神傷害。這類霸凌比較明顯且容易辨別。

第二類叫作“流言霸凌”(Gossip Bully),基本不用武力侵犯,而靠嘲笑和散佈流言蜚語去敗壞被欺辱者的名譽或者對其進行孤立。這種霸凌多半由小團體操縱,即使不造成身體損傷,但心理損害較大且影響也更久遠,消除後果要花較長時間。

第三類叫“網絡霸凌”或“電子霸凌”(Cyber Bully),是高科技時代的新產物,即通過電話、電郵、網絡、手機短信等電子手段,向欺凌對象實行攻擊、誣衊、恐嚇等。專家特別指出,網絡霸凌可能是現實社會中第一、二類霸凌在虛擬世界的繼續。有的人把實施第一、二類霸凌的錄音、錄像散佈到網絡,對受害人施加進一步的傷害。與此同時,現實中也可能發生另一種情形,即被欺凌的對象或許依靠網絡電子工具的隱蔽性向霸凌者發起反擊,從而使霸凌雙方處境發生逆轉。

第四類“大衆電子霸凌”。之所以將其與一般的網絡霸凌相區分,是因爲這類霸凌不一定直接向被欺凌對象發起攻擊,而是利用網絡媒體工具對其造成間接的壞影響,比如冒充受害人開博客、發文造謠、曝光其不雅照片等,時常是受害人還矇在鼓裏,謠言就已經散佈到滿世界了。與前三類的霸凌和被霸凌雙方互相認識、有直接利害衝突不同,參與這類大衆霸凌的助惡者,多半並不認識當事人,他們只是在網上聽信謠言而跟隨起鬨,卻給當事人甚至親友造成巨大的傷害,也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而校園裏發生的霸凌,往往會延續到社會和家庭,網上和網下。比如一些校園霸凌者在欺凌同學時會進行錄像,並將其放到互聯網上去傳播,他們似乎並不怎麼在意會不會因此留下證據,反而更喜歡因爲互聯網的傳播,放大對被霸凌者的羞辱,加劇對受害者的傷害,而有更多的人圍觀他們的暴行則使他們更有成就感。


*霸凌形成的動因*

“謝室友不殺之恩”曾一度成爲校園流行語。同宿舍一起居住的人,可以是“睡在我上鋪的兄弟”,也可能是在飲水機裏投毒的兇手(黃洋案),或是在櫃子裏藏石錘的人(馬加爵案),或是嚮導師、同學開槍的惡魔(盧剛案)。

一羣來自五湖四海的學生,已經成爲天之驕子,是未來的社會精英,可能因爲這樣或那樣的動機對自己的同學做出傷害。而嫉妒,是霸凌行爲最常見的動因。

小小的嫉妒,可以小到什麼程度呢?小到你的裙子比我多,你的皮膚比我白,大家都誇你比我好看。大的嫉妒可以是什麼呢?我男朋友喜歡上了你,你拿了我本來想爭取的獎學金,你得到了我想得到的工作機會,甚至你打遊戲時技術比我好、裝備比我好、把我的人物殺了,都可能成爲一個人傷害另一個人的理由。


截取部分網友對校園霸凌的看法

* 天津師大乙肝攜帶女生自殺引發關注。究竟是歧視重壓下的悲劇,還是如校方所言,一切只是意外?事實尚待澄清,如花生命的凋零卻提醒我們:別讓悲劇重演,每個人都有責任。

                  ——倘若多點人性關懷,多些溫柔相待,悲劇能否避免?(2015-04-30 )


* 一起暴力羣毆事件,讓我們陷入憤懣尷尬境地:什麼原因,讓這些少年失去了人性中最基本的同情心?家長管不好、學校管不了,難道少年施暴成了法外之地?慶元事件再次警示:健全的人格,纔是教育的真諦;必要的懲戒,好過一味的嬌縱。願少年暴力不再發生!

  ——沒有問題少年,只有少年問題(2015-06-23)


初二男生被七八名初中生羣毆致死,又一起驚人的校園慘案。這樣的事不斷髮生,提醒我們要正視花季暴力,不是說可愛的年齡就一切都美好,陽光的校園裏就沒有陰暗的角落。告訴孩子,一定不要懼怕威脅,勇敢說出來,我們爲你撐腰!

——依法保護未成年人,更應向所有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識。(2015-07-15)


* 校園暴力問題的關鍵點

“校園暴力何時是盡頭”這個問題的關鍵是一個集合成因的點,不平衡帶來的認知錯誤的集合。即社會撕裂、學校管控教育、羣體心理特點、社會學習、青少年心理生理髮展

1. 社會撕裂(無法在短時間內改變)

“社會撕裂”它是社會快速發展的副產品,而它沒有辦法在短時間內獲得改變,爲什麼?因爲社會撕裂是快速發展的一個必然產物。而正是這樣的社會撕裂,在大社會環境層面配合着其他因素,影響着青少年的心理和行爲,要立刻改變,就要停止快速的發展,在現在這個時代是不太可能做到的事情。

社會撕裂意味着經濟的發展和文化觀念的發展有一定的距離,放在這個命題下,就是快速的經濟發展帶來的衝擊和青少年所處環境的文化發展的不匹配,這裏面就會有裂痕,這個裂痕就會給青少年的觀念帶來影響。

2. 社會學習

人的攻擊性行爲來源於模仿,這是社會學習理論的中心觀點,而青少年的模仿能力,是不容忽視的。那麼,青少年模仿的目標有哪些?這些目標包括文學作品、漫畫、電視劇及新聞報道,而網絡信息的快速傳播和一些不負責任的網絡報道也給青少年的模仿帶來了便利。

很多青少年在闡述這件事情的時候,都表示只是覺得有意思,並且看到別人這麼做,纔會有意模仿,不太清楚這個行爲的實際深層次意義在哪裏,無論是施暴者,還是受害者,都不明確。

社會學習同樣也是無法在短時間內改變的一個因素,因爲人學習的自主自發性,以及大量信息的不可篩選,都導致這個因素無法在短時間之內被改變。

3. 學校管控教育

這在國內一直以來都是一個很敏感的命題,學校的管控教育好不好、全不全面,到什麼標準纔算完善,這些都是多年來教育機構乃至社會熱烈討論的問題。

目前來說,不能否認學校管控教育的進步,特別是在校園暴力問題突出的這幾年,很多地方的學校都在提高自身的管控教育水平,但是其根本主要還是針對禁止,而不是預防。真正切實深入的重點是要讓青少年清楚地意識到行爲的危害性及這個行爲並不是一個可以正當化的行爲,並且塑造正面的榜樣。

4. 羣體和生理心理發展不平衡帶來的認知錯誤。

羣體心理特點 羣體是一個很神奇的存在,從學生運動到新聞中看到的青少年羣體犯罪,再到校園暴力視頻中呈現的現象,行動者都是羣體。


那麼,爲什麼羣體那麼容易被煽動和掌控呢?

這裏要注意的就是兩個概念

(1)責任分擔

(2)自我意識的降低

羣體中的這兩種心理現象,我覺得是最恐怖的,也是羣體犯罪行爲發生的心理根本。

“責任分擔”的意思就是在羣體中,集中在個體身上的責任會因爲羣體中人數的增多及這些人目標的一致性而被分擔,羣體中的每個人都會覺得這事情如果我不做,其他人也會做的;或者是這事情其他人都做了,我做也沒關係,不做反而很奇怪。

“自我意識的降低”的結果就是自我控制力的降低,並且會帶來攻擊性的提高。仔細思考之後,我們會發現其實這與責任分擔是有很大關係的。你拋棄了責任,自我控制也就沒那麼重要了,加之羣體中的行爲模仿更加直接,一旦有一個帶頭的榜樣,相當於在直接複製。回想一下某些羣體運動的畫面,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爲什麼那麼憤世嫉俗,爲什麼要跟着喊打喊殺。


結尾語:

著名羣體心理學家居斯塔夫·勒龐在他的《 烏合之衆 》中說道:在羣體當中,任何情緒和行爲都具有感染性,這使得羣體中的個人都有很強的從衆心理,容易被人誤導。他們遊走於無意識的邊緣,容易受到暗示,就像被人催眠一樣。而暗示會通過傳染迅速進入他的大腦,讓他們做出一人獨處時不會做出來的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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