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坑的究竟是“儒生”還是“方士”?

考諸《史記》:提到“坑儒”事件有三處:

1、始皇聞(侯生盧生)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衆,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衆去不報,徐市等費以鉅萬計,終不得藥,徒奸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爲訞言以亂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阬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秦始皇本紀》

2、昔秦絕聖人之道,殺術士,燔詩書。——《淮南衡山列傳》

3、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阬術士……——《儒林列傳》

整個事件的起因結果,從第 1 條裏面看來,是由於兩個“方士”對秦始皇評頭論足,然後逃走。因此秦始皇認爲他們是在“誹謗”自己,因而遷怒整個在咸陽的學士集團。特別是最後的“犯禁者”和“使天下知之,以懲後”,說明他要解決的問題,並非“逃走”,而是讓天下人知道不可以“隨意評論”高高在上的自己。

且從第1條裏來看:坑的是“諸生”,這個詞彙很容易讓人理解爲“儒生”。

而從第2條、第3條來看,則都用的是“術士”,這個詞彙又很容易讓人認爲,是爲始皇帝求仙煉藥的“方士”。

這也是爲什麼“坑儒”會產生爭議的原因,司馬遷並沒有明確用到“坑儒”的說法,但卻因爲“諸生”和“術士”兩個詞彙,把人搞迷糊了。

那麼坑的到底是什麼人呢?我們慢慢來剖析。

“術士”=“方士”嗎?

處於現代語境裏,的確容易認爲這是一回事。但在先秦、秦漢的語境裏,“術”的概念和“方”有實質區別。

來看一些同樣《史記》中的例子:

1、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秦始皇本紀》

2、此言取與守不同術也。——同上。

3、而頗採儒術以文之。——《孝武本紀》

4、招致儒術之士。——《禮書》

5、而燕齊海上之方士傳其術不能通。——《封禪書》

6、不得不讀黃帝、老子,尊其術。——《外戚世家》

7、其治要用黃老術。——《曹相國世家》

8、帝召袁盎諸大臣通經術者。——《梁孝王世家》

9、羣臣之議,儒者稱其術。——《三王世家》

10、韓非者,韓之諸公子也,喜刑名法術之學。——《老子韓非列傳》

11、始嘗與蘇秦俱事鬼谷先生,學術。——《張儀列傳》

12、頗採鄒衍之術。——《孟子荀卿列傳》

13、僕嘗受相人之術。——《張丞相列傳》

從這些例子可見,無論是方家、儒家、黃老、陰陽、刑名等等,後面都可以加“術”,所以既有方術,也有儒術,還有黃老術……“術”在這裏,類似於“學問”,是一個統稱。

所以,把“術士”等同於“方士”,顯然是一個理解上的失誤。

司馬遷在兩處都提到了殺術士,或阬術士,說明他所採用的原始資料裏,都是認爲秦始皇殺掉的,是一批統稱的“學問家”,或者說“學者”,而並沒有刻意提到這些學者,究竟是儒、是方,或者其他諸子學派。

而在文章最開頭引用的第一條引文裏,用的是“諸生”,這個詞自然也應是泛稱,代表的是諸學派的學者,而非專指儒生。

《史記》中的三處說法,其實並不牴牾。

秦始皇時,有博士70人,這在《史記》中處處可見可證,這一博士制度直到文景兩朝,仍然墨守。這其中不獨有儒生,也有其他學派。如果非要分類,儒生也並無特殊地位,可以和其他學派學者統而言之歸爲一類,作用就是第1條引言裏所說的“欲以興太平”,而“方士”又可列爲另一派,作用就是第1條引言裏所說的“欲練以求奇藥”。咸陽受學於這些博士的人數衆多,這也是秦始皇最終治理“誹謗罪”的主要對象。

結論:

1、秦始皇欲治的是“言論”。

2、“術士”不等於方士,而是統稱的學者。

3、故坑殺的,是廣泛的學者,不特指方士,也非特指儒生。目的是警示天下人閉嘴。

4、爲什麼後來會被稱爲“坑儒”,這自然是與儒家後來崛起,需要自我突出特別強調有關。可想而知,崛起的是墨家,這一說法也極有可能會被改爲“坑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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