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退換商品

在商業經營實踐中,顧客購物通常有“三怕”:

第一個:是怕有假冒僞劣商品

第二個:是怕營業員的服務態度會很差

第三個:是怕貨一到手,會出現“概不退換”的情況。

以上這些都是顧客買商品時的心理感受。通常來說,商品有好有壞,俗話說:一分價錢一分貨。那麼,好的商品絕對是質量可靠的,而且還有好的口碑,所以就不會出現假冒僞劣的問題了。

營業員的態度,可能因人而異,有的脾氣好,有的性子燥一些。如果要是在服務顧客時,服務態度差,那可能是跟顧客在某方面產生了分歧,或者一些其他的因素影響所導致的。

碰到“概不退換”這樣的商家,顧客可能在買之前就很審慎,一定是希望商家能夠在合理範圍內進行商品的退換。

所以,針對這樣的顧客,商家應該使顧客購物有“三感”。

第一個,商品既要貨真價實,而且還要有安全感。

第二個,商家不僅要爲顧客提供優質服務,還要有方便感。

第三個,商品既要能退能換,還要有放心感。

從現代商業營銷來講,商店退換商品能使顧客的購物風險降低到零。從貫徹“產品質量法”來講,商業企業也必須實行商品銷售先行負責制,即在生產銷售規定的責任負責期內,在符合退換原則的基礎上滿足換者的要求,商店可先行商品的修理、換退、侵權賠償處理。商品經營實踐證明,商店推行退換商品是明智之舉。是樹立信譽,招來顧客,擴大商品銷售的有效方法,應徹底改變離店不認貨的消費者最爲反感的經營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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