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靜之於解決問題

隨着讀書的慢慢積累,我慢慢發現偉大作品中的觀點經常會有相同之處。比如簡·尼爾森的《正面管教》和史蒂芬·柯維的《第3選擇》,兩本書的作者都關注於解決問題。

一、教給孩子不要做什麼?還是交給孩子要做什麼?

傳統的管教方式是教給孩子不要做什麼,而正面管教思想影響下的管教方式是教給孩子們要做什麼。

1.就像學生纔是課堂的主體一樣,孩子纔是管教整個過程的主體。如果採用正面管教的方式教養孩子,孩子纔是整個過程的積極參與者,而不是被動的或抗拒的接受者;孩子纔有可能受到尊重對待,並且學會尊重的對待他人;孩子們在專注解決問題的時候,纔有可能學會如何與他人相處。

2.解決問題的宗旨

首先應該弄明白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還要心裏邊清清楚楚的知道解決問題的方法是什麼。簡·尼爾森女士在書中給出了一個3R1H原則——相關、尊重、合理、有幫助

傳統的教養方式只關注邏輯後果——大人只關注過去,並且讓孩子爲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這種教養方式的結果是傷人的。

而正面管教的方式,則關注於將來孩子會做得更好,並且把孩子所犯的錯誤當做是學習的機會,這種教養方式終極目標是爲了幫人。

3.解決方案是以一種有助於他人的方式來解決所發生的問題的方法。

解決問題的方案是如果明白的、尊重的、令人鼓勵的,就可以讓孩子自己選擇,而不是別人來告訴他,就可以增進孩子受尊重的感覺和責任感。

孩子們常常會因爲自己成功的解決了問題而渾身是勁兒。

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孩子們會感受到了參與的快樂,嚐到了自己做主的喜悅,這多好!老師們學着放手,讓孩子們解決問題,這其實也是一個看見孩子的過程。

學校這個教育場所,老師們更應該注重班會的價值,在開班會的過程中不僅能解決問題,還能教給孩子們有價值的一些生活技能。比如“感恩父母”主題班會、“少男少女課堂”主題班會、“防疫”主題班會、“遠離誘惑”主題班會………

二、“冷靜期”的價值

學會冷靜是解決問題中一個內在的價值,學會了,就是學會了一種有無限可能的人生技能。

只要大人能學會不責備孩子,並且把錯誤看作是學習的機會,雙方就不但是在練習解決問題的技能,而且是在相互尊重並且學會共享高質量的親情時光。

“冷靜”二字最難得,難得難得,就是說難以得到、難以做到的意思,對於我而言,這正是最欠缺的能力。

猶記得昨天中午,原本計劃帶着二寶一起去泡個熱水澡,享受一下難得的母子親情時光的。正好孩爸和孩姐有事不能同行,結果因爲我的不夠冷靜,不止是把孩子又狠狠地訓斥一頓,還把他扔回家裏獨自前行。原因很常見——孩子不聽話唄。樓下來了一輛下水道清污車,這個龐然大物對於四五歲的孩子而言,實在是太新奇,沒見過。孩子天生的好奇心,讓他既聞不到窨井蓋打開後那股奇臭無比的味道,也不曉得害怕爲何物,竟然幾次想把頭探到打開的下水道旁邊,要一探究竟。工作人員都已經提醒了他幾次,甚至還指責我這個當媽的未盡看護職責。於是忙着去地下室取東西的我,在別人的指責下惱羞成怒,拎着他的耳朵訓斥着他上樓,把他關到屋中,自己一個人揚長而去……一路上我忍不住在想:爲何不能再冷靜一些,只因爲別人指責我沒有看護好自己的小孩,我就把難堪的怒火轉嫁到孩子身上,責備孩子。這不就是在掩蓋我無法控制自己情緒的無能嗎?我失去了一次讓兒子學習的機會:認識什麼是窨井,認識污水從哪裏來到哪裏去,認識下水道堵塞的來龍去脈的機會。越想越覺得心裏一揪一揪的疼,更何況等我外出回來後,兒子迎上來就問我:媽,你爲何不讓我跟你一起去洗澡呢?你爲什麼發那麼大的火呢(孩子根本不理解媽媽發那麼大的火是爲何)?只留下一個無話可答的難堪的我。

我錯失了和兒子的一次難得的共享高質量的親情時光的機會,我沒有看見兒子,沒有做到尊重兒子,僅僅是把他當成一個不聽話的幾歲的孩子,終究是把孩子當成了一個標籤,而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當我們的情緒煩躁,並且受“原始腦”的支配,此時要回到解決問題的方案狀態是很困難的。

就像我,只要腦子一熱,血往腦門上一衝,什麼冷靜啊,什麼好的育兒策略啊,通通被拋諸腦後,果然還是理智戰勝不了感情呀。

當我們被“原始腦”支配時,腦子中的唯一選擇就是“戰”或者是“逃”,等我們冷靜下來並且能夠重新接通“理性大腦”時,纔有助於問題的解決,這個時候積極的暫停就是一個很好的解決方案。

“打”或者“逃”是人類進化之初,先民們在跟野獸的博弈中學會的一種求生本能,這兩種反應已經在我們的基因中根深蒂固了下來,其實除了“打”或者“逃”之外,還有第三選擇——合作,這是我在聽讀史蒂芬·柯維的書《第三選擇》中學到的(史蒂芬·柯維的《高效能人士的7個習慣》影響了全球大量成功人士,是另外一本我特別欣賞的書)。正好和簡·尼爾森的冷靜期解決問題方案不謀而合。史蒂芬·科維在書中寫道:雙方爲什麼一定要非打即逃呢?爲何不可以平心靜氣的握手言和呢?這其實是一種思維的轉化,是一種尋求協同的思維模式,雙方只有坐下來冷靜的談和纔有可能進入真正的解決問題的良性循環中來。史蒂芬·柯維在書中也支了四招,如何做到第3選擇——

1.我看到自己。(我生氣了,不要做情緒的奴隸)

2.我看到你。(能夠感受到對方的情緒)

3.我找到你。(能夠反應出對方的情感,進而使雙方都冷靜或者安靜下來)

4.我和你協同。(用頭腦風暴的方法一起解決問題)

所以人永遠有選擇的權利,而不是總處在“我不得不這麼做”的沼澤中怨天尤人。

厲害的人在解決相似的問題中,總有相似的招數,不論是簡·尼爾森還是史蒂芬·柯維都建議我們要學着冷靜,然後纔有可能解決問題,不要只想着打(壓制對方)或者逃(逃避責任),不要總想着控制對方,贏了對方。換一種思維,指不定就會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冷靜/合作對於解決問題很有必要。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