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懂得读书的乐趣,但偏偏就是翻不动书,怎么破?

很多人懂得读书的乐趣,但偏偏就是翻不动书,怎么破?

《快速阅读术》的作者印南敦史,曾经也是一个读书读得很慢的人,但是当他成为一个书评作者后,他每个月要写近60本书的书评,而且这个过程还非常的愉悦,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呢?

(1)

作者已经把读书融入到日常生活当中,变成了一种习惯,就像吃饭和睡觉一样自然。

他每天会在同一个时间读书,让大脑产生习惯的错觉,慢慢地就能形成条件反射。

早晨是众多书评作家公认的一天中最好的时间段,那段时间是一天中最安静、最不被打扰的时间。

印南敦史、彭小六、刘媛媛、张萌萌姐,都是早起读书的践行者。有的人说自己是夜猫子型,越夜越精彩,但是我看过很多夜猫子的脸色,大多都是晦暗的,不仅显老,还显憔悴。

早睡能够倒逼早起,我现在基本能做到早起,只要不熬夜,5:30就能起床,如果某天不小心熬夜,只要定一个闹钟第二天也能按时醒来,有时间的话,白天再补一觉。

根据我的经验,每天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更能让自己很快进入阅读状态中,为了提升专注力,我还会用手机语音设置番茄钟,有时是30分钟,有时是50分钟,在这个时间里,不看手机,不喝水,不上厕所,当一个番茄钟满了以后,就可以活动活动。

这个方法是从彭小六那里学来的,亲测有效。

(2)

首选可以快速阅读的书,也就是致用类书籍,比如这本《快速阅读术》,那些内容太繁杂,或者自己目前的水平啃不动的书籍,暂时不要考虑。

作为一个书评人,印南敦史每天的阅读时间是60分钟,30分钟读不能快速阅读的书,比如散文或者经典书籍;另外30分钟读可以快速阅读的书,致用类的书籍。

为什么作者要强调60分钟呢?根据他的经验,用一个小时,快速阅读一本书,能够使核心要点更深刻地留在记忆里。

如果一本书原本可以花一个小时就看完,我们却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或者更长的时间,结果基本是:看了后面的内容忘了前面的内容。

1小时读1本书,那么6小时,就可以把这本书读6遍,效果是不是更好?

当然也少不了记录,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哪怕每天只能记住一个知识点,那也是收获,365天就是365个知识点。

哪怕一点也记不住,至少还有记录。

(3)

打破自己的兴趣壁垒,避免阅读千篇一律的书带来厌倦感。

生活也是这样,每天重复单调的生活,会让人变得麻木,这也是我为什么我喜欢参加线下活动的原因之一。

最好的状态,就是像作者一样,每天至少可以读完一本书,并且写出一篇高质量的书评。

读与写相结合,就像呼吸一样,缺一不可。

我很认同《快速阅读术》中作者所说:书并非非读不可,但读书可以改变人生,有书相伴的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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