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承運”詳解

昨晚讀書,讀到朱元璋確定了“奉天承運”這一說法,也就是說,在明朝之前,詔書、制書的開頭,是不會有“奉天承運”四個字的。

朱元璋之改,是在元朝的基礎上改動的。元朝詔書開頭用“上天眷命”,朱元璋以爲還不夠“謙卑恭順”,於是改爲“奉天承運”,意思是人君的一舉一動,都是順應天命的。(庶見人主奉若天命,言動皆奉天而行,非敢自專也——《明TZ實錄》)

但是我從此想到一個流傳很久的說法:

即影視片中常常把“奉天承運皇帝詔曰”這八個字,四四斷句,念成“奉天承運,皇帝詔曰”。而後來有人指出,這種斷句並不妥當,應該六二斷句,念成“奉天承運皇帝,詔曰”。

我很好奇這兩種念法來源於哪裏,究竟有什麼依據。並且我起初偏向於如果要斷,似乎前一種更合理。帶着這樣的疑問,我請教了明史專家@書-會-兒,歷史學者@蘸鹽 老師,另外也有很多網友都提供了一些參考資料。

同時,我自己也查閱了許多相關論文,結合各位專家給出的意見,大致理出了“奉天承運”四個字的用法,包括這兩種斷句的可能由來。

從我找到的各種明朝可考的詔書、制書等文本來看,開頭其實有好幾種格式:

1、“奉天承運皇帝詔(制)曰”

2、“皇帝詔(制)曰”

3、“制曰”。

可見,“奉天承運”四個字,並不一定使用,“皇帝詔曰”可以單獨使用。

當使用“奉天承運”四個字的時候,它修飾的應該是“皇帝”,也就是它是一個形容詞定語。從以下一些資料可以看出:

1、諭西番罕都必喇等詔:“奉天承運的皇帝,教說與西番地面裏應有的土官每知道者:俺將一切強歹的人都拿了。俺大位子裏坐地有。”——《大明太祖御製文集》(@蘸鹽 老師提供)

2、明人沈德符:以至臣下誥敕命中,必首雲“奉天承運皇帝”。(網友@良白鳥 提供)

3、我在溥儀《我的前半生》中,找到多處“奉天承運的帝王、統治者”等說法。

另外,@橘玄雅 老師提供資料說:清代“奉天承運皇帝詔曰”的滿文,意爲“承受上天命旨時運之皇帝之詔”,也可見這四個字是“皇帝”的定語。

那麼據此可見,“奉天承運皇帝”,是“制曰、詔曰”的主語。

所以,從理論上講,“奉天承運皇帝詔曰”是一個完整句子,沒有必要斷句。如果非要從語言停頓的角度來看,六二斷句是比較合理的。

那麼,究竟四四斷句的依據是哪裏來的呢,甚至還有一種意見,認爲應該“奉、天承運、皇帝詔曰”這樣斷句,這種依據又何在呢。

我以爲,大概是由於文本書寫格式造成的誤解,請看圖片。

圖片中,“奉”字單獨一列,“天承運”另起一列,“皇帝詔曰”又另起一列,所以才產生了以上兩種斷句的讀法。

其實,之所以這樣書寫,是因爲明代文書中有擡頭的規定,當出現“天”“皇帝”這些需要特別尊敬的文字時,需要另起一行並高出兩格、或三格書寫,這就是把“奉天承運皇帝詔曰”這樣一句完整話拆成三列書寫的原因。但讀的時候,還是應該以不斷句爲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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