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承运”详解

昨晚读书,读到朱元璋确定了“奉天承运”这一说法,也就是说,在明朝之前,诏书、制书的开头,是不会有“奉天承运”四个字的。

朱元璋之改,是在元朝的基础上改动的。元朝诏书开头用“上天眷命”,朱元璋以为还不够“谦卑恭顺”,于是改为“奉天承运”,意思是人君的一举一动,都是顺应天命的。(庶见人主奉若天命,言动皆奉天而行,非敢自专也——《明TZ实录》)

但是我从此想到一个流传很久的说法:

即影视片中常常把“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这八个字,四四断句,念成“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而后来有人指出,这种断句并不妥当,应该六二断句,念成“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我很好奇这两种念法来源于哪里,究竟有什么依据。并且我起初偏向于如果要断,似乎前一种更合理。带着这样的疑问,我请教了明史专家@书-会-儿,历史学者@蘸盐 老师,另外也有很多网友都提供了一些参考资料。

同时,我自己也查阅了许多相关论文,结合各位专家给出的意见,大致理出了“奉天承运”四个字的用法,包括这两种断句的可能由来。

从我找到的各种明朝可考的诏书、制书等文本来看,开头其实有好几种格式:

1、“奉天承运皇帝诏(制)曰”

2、“皇帝诏(制)曰”

3、“制曰”。

可见,“奉天承运”四个字,并不一定使用,“皇帝诏曰”可以单独使用。

当使用“奉天承运”四个字的时候,它修饰的应该是“皇帝”,也就是它是一个形容词定语。从以下一些资料可以看出:

1、谕西番罕都必喇等诏:“奉天承运的皇帝,教说与西番地面里应有的土官每知道者:俺将一切强歹的人都拿了。俺大位子里坐地有。”——《大明太祖御制文集》(@蘸盐 老师提供)

2、明人沈德符:以至臣下诰敕命中,必首云“奉天承运皇帝”。(网友@良白鸟 提供)

3、我在溥仪《我的前半生》中,找到多处“奉天承运的帝王、统治者”等说法。

另外,@橘玄雅 老师提供资料说:清代“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的满文,意为“承受上天命旨时运之皇帝之诏”,也可见这四个字是“皇帝”的定语。

那么据此可见,“奉天承运皇帝”,是“制曰、诏曰”的主语。

所以,从理论上讲,“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是一个完整句子,没有必要断句。如果非要从语言停顿的角度来看,六二断句是比较合理的。

那么,究竟四四断句的依据是哪里来的呢,甚至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应该“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这样断句,这种依据又何在呢。

我以为,大概是由于文本书写格式造成的误解,请看图片。

图片中,“奉”字单独一列,“天承运”另起一列,“皇帝诏曰”又另起一列,所以才产生了以上两种断句的读法。

其实,之所以这样书写,是因为明代文书中有擡头的规定,当出现“天”“皇帝”这些需要特别尊敬的文字时,需要另起一行并高出两格、或三格书写,这就是把“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这样一句完整话拆成三列书写的原因。但读的时候,还是应该以不断句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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