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與自然(二)

自然與藝術之間有一條巨大的鴻溝把它們分開。

——歌德

歌德崇奉自然,但反對自然主義。他認爲:

“對自然的全盤摹仿在任何意義上都是不可能的”

“藝術家努力創造的並不是一件自然作品,而是一種完整的藝術作品。”

“藝術並不求在廣度和深度上和自然競賽。”自然只是藝術的材料寶庫,藝術家只從中選擇對人是值得願望的和有味道的那一部分加以藝術處理,然後拿一種第二自然奉還給自然,一種感覺過的,思考過的,按人的方式使其達到完美的自然。

歌德認爲,理想的藝術家“能洞察到事物的深處,又能洞察到自己心情的深處,因而在作品中能創造出不僅是輕易的只產生膚淺效果的東西,而是能和自然競賽,具有在精神上是完整有機體的東西,並且賦予它的藝術作品以一種內容和一種形式,使它顯得既是自然的又是超自然的。”

“藝術家一旦把握住一個自然對象,那個對象就不再屬於自然了;而且還可以說,藝術家在把握住對象那一頃刻中就是在創造出那個對象,因爲他從那對象中取得了具有意蘊,顯出特徵,引人入勝的東西,使那對象具有更高的價值。因此他彷彿把更精妙的比例分寸,更高尚的形式,更基本的特徵,加到人的形體上去,畫成了停勻完整而具有意蘊的圓。”

“藝術要通過一種完整體向世界說話,但這種完整體不是他在自然中所能找到的,而是他自己的心智的果實,或者說,是一種豐產的神聖的精神灌注生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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