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广告学习(1)

《跟东东枪学创意文案》


在很多人眼里, 广告是一种骗别人买东西 、 总在打扰大家的一个存在。

既然要向广告学习, 那么要弄清楚的第一个问题就是, 广告不是什么?

近几年, 有越来越多的人认为 , 那些网络上流行的 、 有趣或感人的国外广告片, 或者偶尔刷屏的各种 “ 神文案” , 就是广告。 

觉得创造神文案、创造所谓 " 脑洞大开”的精彩创意, 就是广告的职责 、是广告人最重要的使命 , 很抱歉 ,错了。


好创意” 未必是“ 好广告 '

广告不是注定招人讨厌的反复叫卖, 但广告也并不就是讨人喜欢的金句 、 “ 神文案”, 或脑洞清奇的精彩创意,难道:“ 被人喜欢的广告, 难道还不是好广告吗? "


著名广告人大卫• 奥格威当年说的一段话, 他说:古希腊的两个演说家都去做演讲, 第一个人讲完后, 大家都夸他讲得真好; 但是第二个人演讲完, 人们说的是, 走! 咱们跟敌人打一仗去!

大卫 • 奥格威说, “ 我是站在第二位演说家那边的” 。

这段话是什么意思暱? 大卫 • 奥格威是想说, 有一类演说家, 他们的演说本身, 会让人啧啧称奇, 认为他们说得真好; 而另一类演说家, 却能改变听众的行为 , 改变听众的看法。

他实际上谈到了广告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广告与“ 创意内容” “ 创意作品 ” 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这个区别就在于, 广告是要影响他人, 促成改变的。

是的 , 请大家记住这个词, “ 改变 " 。 引发改变, 才叫广告。

而这个误区,不仅是广告者可能有的,大多数的表达工作者,包括培训、写作等等工作者,不也常容易陷入炫技般的自high,用于自我表达、 表达某种思想、 某种观点、 某种感觉, 甚至只是展示某种才华、 挑战某种极限。

没有将表达的核心放在“发生改变”上。


表达 ,可以 是为了获取认同、 认识, 而认同会变成赞许, 认识会变成关注。 获得赞许、


可广告不是这样的。 广告不只是表达, 而是说服, 是影响, 是引发或促成改变。 

因为广告不是一种艺术或娱乐, 它是用来传达信息的媒体内容。

更重要的是 , 广告是有任务的, 通常是商业任务, 比如帮助销售产品或建设品牌。而这个商业任务, 需要通过改变人群的认知或行为, 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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