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刷《被討厭的勇氣》——如何能夠獲得幸福?

      對於人而言,最大的不幸就是不喜歡自己。對於這一現實,阿德勒提出:“我對共同體有益”或者“我對他人有用”這種想法就足以讓人體會到自己的價值。“感受”到自己對他人有用,也就是“幸福即貢獻感”,這就是幸福的定義。

    那麼,如何才能“感受”到自己對共同體有益呢?阿德勒告訴我們需要從以下三點做起:

001 自我接納

首先,我們得認清一個現實,這世界上根本沒有滿分的人,自我接納指的是假如“做不到”就誠實地接受這個“做不到的自己”。記得前幾天看到徐慢慢寫的一篇文章裏提到:面對自己的情緒我們要學會先擁抱、接納自己,可怕的不是這些小情緒,而是我們的不接納爲這些小情緒疊加了一層“自責”的次生情緒。當自己接納自己的“做不到”時,我們纔有可能看清哪些是“能夠改變的”和“不能改變的”。不管是情緒、注意力或者認知都有着有限的“帶寬”,我們要將有限的“帶寬”用在“能夠改變的”事情上,儘量朝着能夠做到的方向去努力 ,不對自己撒謊。接受不能更換的事物,然後專注於能夠改變的事情,拿出改變的“勇氣”,這就是自我接納。

002 他者信賴

阿德勒心理學認爲人際關係的基礎不應該是“信用”,而應該是“信賴”。這裏的“信賴”是指在相信他人的時候不附加任何條件。若你是帶着條件去相信他人,那麼就容易被自己設定的條件而框住自己,並不自覺產生懷疑,從而無法與他們建立深層次的鏈接。

我就是一個自身超級沒有安全感的人,總是擔心自己會受傷,所以選擇了現在的老公,因爲我不夠愛,所以不怕自己受傷。但隨着十幾年的相處,我在老公身上看到了阿德勒所講的“信賴”,不管我如何防備,他總是給予我信賴,而這份給予讓我逐漸地溫暖起來。雖然我現在依然害怕,但比起以前的我已經進步太多了,也慢慢地越來越信賴他。

003 他者貢獻

阿德勒所說的他者貢獻並不是自我犧牲,並不是捨棄“我”而爲他人效勞,它反而是爲了能夠體會到“我”的價值而採取的一種手段。也就是說,他者貢獻的貢獻感是不需要他人認可的,而是在不特意尋求他人的認可的前提下,也可以體會到“我對他人有用”。比如,我媽媽每天都會爲我們做午飯,別人都會說她很辛苦,但我媽媽說她一點都不辛苦,看到家人能喫上可口的飯菜,對她來說就是一種滿足、 一份價值、一份欣喜~



人生之不幸,是因爲我們無法做到自我接納、他者信賴和他者貢獻,卻將焦點聚集到微不足道的一個方面並企圖以此來評價整個世界,這就是缺乏人生和諧的錯誤生活方式。想要獲得真正的幸福,就從“自我接納”開始,不懼背叛地做到“他者信賴”,而因“他者信賴”將他人視爲自己的夥伴,才能做到“他者貢獻”,從“他者貢獻”裏體會到“對他人有用”,進而接受真實的自己,做到“自我接納”。這三者是缺一不可的整體,是獲得幸福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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