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純粹爲了賺錢而賺錢

文字其實是有生命的,有價值的。

這個價值從狹義上講是被市場定義,但是更加廣義地說,文字存在於每一個作者心中。它可以被作者定義爲一無是處,也可以被作者認爲是無價之寶。

有很多人想通過文字變現,我也不例外。

這無可厚非。既然寫出來的東西都是讓人看的,那麼讓它打上市場的標籤,用明碼標價的方式來衡量它的價值,從而獲得金錢,似乎無可厚非。

但是如果把文字純粹地當做獲利的工具,那些在你的心靈中,浸潤了一次又一次,被你的情緒敲打了一次又一次的文字,是不是也變得庸俗不堪,面目全非了呢。你看着它從低價到高價,似乎作品成長了,你也成長了,可是你的內心卻空落落的。

因爲你在衡量。沒有價格的文字是最純粹的書寫,沒有框架的束縛,你說你想說的話,你用筆尖把情緒一瀉千里。而當文字有了價格,你會衡量:這,值不值得?

那個之前在你心中無價之寶的文字已經褪色。它變成了便利店的商品,隨處可見。

你擁有了金錢,卻失去了最初寫字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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