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某年的春分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寫字喜歡用日期開頭。

        成長,讓人在時間裏養成了百毒不侵的溫柔,熱烈的按耐了下去,悲傷的深藏心底,討厭的假裝看不見,喜歡的也只是淺淺的,平靜的讓所有的文字都在靈魂裏繾綣,找不到出口,沉重到撞擊胸口,才能安靜的寫個日期,讓它們滴滴答答的隨意流淌。

        春分,太陽直射在赤道上,意味着春天過了一半的日子,真是極愛古人的智慧,立春,驚蟄,春分,清明,穀雨,都是指導農人耕種的節氣。

      可是在我看來,每一個字眼都那麼優雅,似乎能感受到他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詩意。

      我喜歡爬山,常常站在高處遙望,四周青山碧水,白天的城市就像地球裸露的傷口,密集的房子像窄窄的火柴盒,四通八達的道路閃閃發着白光,人和車都像螻蟻一樣,每當這個時候,我都感慨人類的偉大,你看,他們這麼渺小,可是卻建造出了比他們大很多倍的建築,站在食物鏈的頂端創造着繁華。

        站在高處的好處就是,你會發現其實城市就是那一小塊兒,你置身其中,忙忙碌碌,你會發覺其實你上班要花四十分鐘公交的兩個地點就是一條直線,非常近,你都看的見,你會發現住在高樓裏的人都不接地氣,不會淋雨也不能好好的曬太陽,沒有綠色植物,沒辦法看一朵花開,也不能肆無忌憚的奔跑,這何嘗不是眼前的苟且,只是,風景真的在遠方嗎?

      輾轉奔波的旅行,不斷遷徙的人類,巨大的,人潮湧動的,人類暫時停歇的機場或車站,還有被人過分包裝的景區,或者某人筆下的小巷,這些真的是你想要的風景麼?

      突然想起《荒原獵人》裏講的關於父親的故事,他的父親嘲笑別人的信仰,可是當有一天他快要餓死的時候,他突然看到了一隻小松鼠,他把它喫掉得以生存下去的時候,他突然信了上帝,他說那一刻他終於相信世人所說的,神的旨意!從此他便有了信仰。

      我想說的是,世間所有,你所至愛的,深信不疑的必須是你親生經歷的,那些刻骨銘心的美麗風景,打動人心的或許並不是風景本身,而是美麗風景下的故事,人,或者是一個感悟。

        或許所謂的眼前的苟且,遠方的風景也可做這樣的解釋,每個人的生活都是一個小小的圍城,城裏的人想出去,而城外的人又打破腦袋似的要進來。

      下雨了,這春分裏的雨格外珍貴,陽臺上舊年的月季發了新芽,因開紅色的花,我喜歡叫它們玫瑰,我曾說過,我想要種九十九盆玫瑰,每到這個季節都可以看他們花開滿架。夜色裏的枝葉清盈嫩綠,我似乎聽到他們長出新芽呼吸的聲音,慢慢的長出花蕾,開得嬌豔,吐露芬芳,這便是最美的風景,在遠方,在眼前,抑或在我的心裏。

寫於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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