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邏輯

【寫在前文的話:鑑於邏輯學與倫理學僅靠一兩篇文章或是論文都不能完全盡述,在簡書上看了一些非專業的邏輯理論,覺得有必要寫一篇邏輯學的文章,不足之處希望多提寶貴意見】

如今,在信息爆炸的數字時代,正在批量把人們的信息固定起來,也就是說通過對你閱讀的大數據分析可以將你想知道的那部分信息給你,每個人打開某網站一段時間以後,它就會按照你的喜好推薦相應的新聞與信息,然後你就被禁錮在這些固有信息裏,產生了信息的侷限性,而判斷力也會因此受到影響。

首先要了解事實可以被認爲是客觀的,也可以被認爲是主觀的,但是事物和事件都是客觀的,它們都存在於公衆領域,原則上可以爲每個人所獲得。主觀事實是指由個人親身經歷的或間接通過別人的經歷確認的事實。如果某個事物是我們可以親身體驗的,最可靠的方法就是親自投身其中,獲得第一手資料。如果沒有條件獲得第一手資料,我們就必須嚴格考察所獲間接資料的真實性及可靠性,在此基礎上確認事物的真實性。

與事物接觸得越多,對它的理解就越深刻;對它的理解越深刻,觀念就越清晰。如果我們認爲觀念是不依靠客觀事物的無根之花,就永遠不可能真正理解它。理解觀念的關鍵點永遠應該是它在外部世界的根源。忽略觀念的客觀根源,觀念就會變得越不可靠。如果超過了一定的限度,客觀與主觀的聯結紐帶將會斷裂。到那時,我們看到的外部世界只是大腦的創造品,而非世界本身的面貌,觀念將與世界脫節。


當我們說“確認事實”的時候,並不是說把這個關於現實的觀念在大腦中確立起來。大腦中的觀念,如我們所知,是主觀的範疇,而我們所關注並意欲確認的事實,是客觀的範疇。要確認事實,我們必須繞過觀念直觀外部世界。如果我們成功地爲觀念在外部世界中找到了對應物,那我們就確認了一個事實。

能把人們從這個過程中挽救出來的,正在當前社會最缺乏的兩樣東西:一是常識,二是邏輯。然而,常識是對現實某一時段的揭示,邏輯則是現實背後的永恆規律;常識更多的是知識,邏輯則是一種思維。因此,邏輯比常識更稀缺,也更來之不易。


▌謊言大行其道——源自道德上迷信權威,思維中缺乏批判

有位德國人在刺殺希特勒失敗後,在絞刑架前留下了遺言:“愚蠢是一種道德上的缺陷,而非理智上的缺陷。”

而殷海光教授在《邏輯新引》中則分析的更加精彩:真話被掩蔽,是因爲很多人因爲種種人格上的原因而放棄了自己的智力。

當一些言論,或因某種力量而成爲“權威的聲音”,或因流行而成爲“大衆的聲音”,就會讓異議者不敢開口,甚至放棄思考,最終掩蔽真話。

在殷教授看來,分辨真假與對錯,是邏輯最基本的功能。到底是真是假,就看能不能經得起邏輯的推敲,凡是一戳即破的,就是假話。

大多數人迷信權威,習慣從衆,一方面是人格上的懶惰和怯弱,另一方面,是思維中缺乏基本的邏輯與批判。他們只想去追隨一種標準化的“正確思想”,卻不肯去建立真正的獨立認知,用邏輯中去推敲一下“對不對”,因此總被各種“僞常識”制定的“正確思想”迷惑。

羣體情緒在網絡中氾濫——只講情緒,不講邏輯

殷海光教授在其演講中提到比如:

泛道德主義:身處羣衆之中,讓人們幻想自己擁有了道德權威和集體力量,敢於做一個理性人不敢做的事,比如實施暴力。

泛情緒主義:網絡匿名讓參與者責任缺失,而暴力溝通更容易導致情緒和憤怒。

泛經驗主義:大多數人缺乏常識和邏輯,只能從自己有限的生活經驗來推斷事物。

而這一切最根本的原因,是人們在底層思維上,就缺失了最基本的邏輯。而邏輯缺失的後果,就是人們失去了理性和責任的制約,變得情緒化,缺乏理智判斷事物的能力。


有人說,檢驗一流智力的標準,就是在頭腦中同時存在兩種相反的想法,但仍保持獨立的判斷力,這正是邏輯的力量。

自古以來,這種力量始終被極少數人控制着———要麼用它思考,要麼用它作惡。用邏輯思考的,是諸如蘇格拉底、康德等哲學家,他們用邏輯去追求真理和智慧。

黑格爾曾說,邏輯在中國就玩不轉了。愛因斯坦則認爲,中國沒有西方科學的兩個基礎,即形式邏輯和通過系統的實驗找出因果關係,根本不值得大驚小怪。而列維-布留爾更狠,暗示中國古人的那類“天人感應”純粹就是“原始思維”,說古代中國的那些“天文學、物理學、化學、生理學、病理學、治療學以及諸如此類的浩若煙海的百科全書”,全是扯淡。對於這些說法,中國的著名哲學家趙汀陽回答說:每一個邏輯學家都會跟你說,黑格爾纔不講邏輯。黑格爾想象的是“辯證邏輯”,那是邏輯的反面教材。辯證法是一種形而上“語法”,請允許我使用這個不太準確的說法,辯證法在邏輯上無用,但在哲學上是有用的,可以用來發現事物所暗含的“別的可能性”。


最後用百度詞條總結一下邏輯:邏輯學是研究思維的邏輯形式及其規律以及邏輯方法的科學。

“邏輯”一詞是由英語Logic音譯的,原意是指思想、言辭、理性、規律性等。在日文中,“邏輯學”寫作“論理學”。

研究邏輯方法:邏輯方法指人們在邏輯思維過程中,遵循和運用邏輯思維規律、規則的方法,諸如定義、劃分、限制、概括等明確詞項的邏輯方法,尋求因果聯繫的邏輯方法。

* 邏輯學的作用

(一)有助於培養和提高認知自學能力

(二)有助於培養與提高理論素養

(三)有助於培養和提高科研能力

(四)有助於培養於提高思維素質


文章引用均有備註,其中部分取自殷教授演講,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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